乌鲁木齐携手克拉玛依 开展低碳城市试点
摘要: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正式出台,新疆将在国家扩大低碳城市试点范围的基础上,在乌鲁木齐、克拉玛依先行开展自治区低碳城市试点工作。同时,以上两座城市还 ...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正式出台,新疆将在国家扩大低碳城市试点范围的基础上,在乌鲁木齐、克拉玛依先行开展自治区低碳城市试点工作。同时,以上两座城市还将成为新疆碳交易试验区。 根据《方案》,“十二五”期间,全疆将淘汰小火电产能22万千瓦、电解铝产能20万吨、水泥产能336万吨。强化建筑节能减排,既有居住建筑改造面积占具有改造价值的既有居住建筑总面积比重达到35%以上。加快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重点提高乌鲁木齐的公共交通出行率,引导居民绿色出行。逐步将准南煤田阜康矿区白杨河区块、准南煤田乌鲁木齐矿区碱沟区块、库拜煤田拜城矿区建设为新疆煤层气勘查开发示范区。 《方案》还明确,要积极鼓励和引导各行业使用天然气、水电、风电等清洁能源。以乌鲁木齐为试点,新建建筑必须全部采用天然气、地源热泵、电采暖等清洁能源供热方式,进一步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推进太阳能多元化利用,初步建成以乌鲁木齐为中心,石河子、奎屯和阿拉尔为两翼的硅材料、太阳能电池和组件封装、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集成制造业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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