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县住建局强力推荐建筑节能
广饶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紧紧围绕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不断加大节能建设管理,积极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认真开展建筑节能执法检查工作,全县建筑节能工作取得显着的成效。 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县新建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全县的新建建筑做了进一步的要求,要求县城区内在建及新开工的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必须按照省执行的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要求,采取建筑节能措施。新建建筑要安装供热系统调控装置、用热计量和室内温度调控装置,居住建筑安装的用热计量装置要满足分户计量的要求,否则不予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开发)单位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时,应当提交节能建筑认定证书,否则不予办理验收备案手续。 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出台了《关于推广地源热泵技术的意见》,鼓励建设单位积极采用地源热泵技术,对采用地源热泵技术的建设单位予以减免部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结合建筑节能工作实际,把节能设计标准作为强制性标准不折不扣地贯彻到工程建设中,从项目立项、规划审批、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管、工程验收以及推进示范工程等方面形成了较为系统的工作管理制度。在具体工作中,做到了严把“三关”:严把图纸设计审查和施工许可关。对不进行建筑节能设计的住宅、公共建筑,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严把施工过程监督关。住建局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在工程检查中,认真对照施工图纸检查建设、施工单位执行节能设计标准的情况,对不按图施工或达不到节能标准的,一律勒令停工整改。同时,明确监理单位执行节能设计标准的职责,加大工程监理力度,坚持旁站式监理,保证施工单位按图施工,确保节能目标工作的实现。严把工程竣工验收关。对建筑节能资料不齐全、达不到节能设计标准的工程。 加大执法检查工作力度。共组织6次建筑节能执法检查,从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建筑节能产品的使用及供热计量设备的安装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共检查在建工程80余项,对存在问题的项目进行了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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