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重奖“十一五”节能减排先进单位
摘要: 记者日前从陕西省环境保护工作暨节能减排表彰大会上获悉,陕西省政府拿出1155万元对十一五期间节能减排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其中,宝鸡、榆林、西安和渭南4市各获得100万元奖金。 据悉,陕 ...
记者日前从陕西省环境保护工作暨节能减排表彰大会上获悉,陕西省政府拿出1155万元对“十一五”期间节能减排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其中,宝鸡、榆林、西安和渭南4市各获得100万元奖金。 据悉,陕西省此次共表彰、奖励156个先进单位和201名先进个人。其中,节能降耗一等奖被授予榆林市政府和宝鸡市政府,减排一等奖被授予渭南市政府和西安市政府。陕西省环境监察局、陕西电力公司、大唐灞桥热电厂等82家单位被评为节能减排先进单位,分别得到5万元或10万元奖金。另外,陕西省环保厅、省发改委等4个部门被评为“十一五”期间节能减排突出贡献部门。 据了解,“十一五”期间,陕西省紧紧围绕节能减排目标,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加大了节能减排工作力度,全省万元生产总值能耗由1.42吨标准煤下降至1.136吨标准煤,化学需氧量减少了12.18%,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了15.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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