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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景观环境工程技术规程》首发在京举行

2013-8-27 13:25|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140| 评论: 0

简介:会议现场   近日,由国家住宅与居住环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国可持续发展研究会人居环境专业委员会、中国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主办的《村庄景观环境工程技术规程》首发仪式暨乡村景观建设立法推进研讨会在 ...


会议现场

  近日,由国家住宅与居住环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国可持续发展研究会人居环境专业委员会、中国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主办的《村庄景观环境工程技术规程》首发仪式暨乡村景观建设立法推进研讨会在北京金码大厦隆重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委员毛达如、国务院参事室参事王静霞、中国可持续发展研究会秘书长陈琨、国家住宅与居住环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总建筑师兼中国可持续发展研究会人居环境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刘燕辉出席首发揭幕仪式并讲话,对我国首部乡村景观工程建设技术标准《村庄景观环境工程技术规程》[CECS285:2011]给予了高度评价。近年来,中央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特别是2010年中央文件中再次强调,要推进“一村一品”强村富民工程和专业示范村镇建设。乡村景观是乡村特色禀赋的集中体现,具有历史文化及商业开发双重价值,对其的保护、挖掘、建设和提升是确保“一村一品”强村富民工程顺利实施的重要前提,对于振兴传统农业和发展非农产业都具有重大意义。与会人士认为,我国乡村在快速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的过程中,在传统农业与现代设施农业、非农产业并存的格局下,乡村景观在规划过程、后期的管理中迫切需要这样一部指导乡村景观规划、保护、管理的技术规程。该部规程将于2011年5月1日正式施行。

  乡村景观作为一种独特的资源,在传承中华农耕文明、协调城镇化和农村风貌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同时它也为农村旅游休闲产业提供基质。目前,我国乡村景观还处于缺乏法规、标准控制和引导的局面,对乡村景观规划、保护、管理的政策法规研究极其不足,为了保护并发挥乡村景观的重要作用,迫切需要建立相应的法律体系!在我国,对于乡村景观建设的法律、法规的研究还相对滞后,推动乡村景观立法迫在眉睫。因此,在该规程首发仪式后,来自国土资源部、中国可持续发展研究会、国家住宅与居住环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国农业大学、天津大学、城市建设研究院、山西大学、广东工业大学的专家、学者就乡村景观建设立法的推进展开学术研讨,提出乡村景观保护和利用的迫切需求,并借鉴国际乡村景观立法的经验,探讨乡村景观立法工作的各项技术筹备和操作方案。

  《村庄景观环境工程技术规程》的颁布实施,迈出了推动乡村景观建设立法工作的第一步,将对我国乡村今后发展建设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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