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群今年启动
从今年开始,苏州市将在全国率先启动“全国文明城市群”创建工作,以苏州市及所辖五个县级市为整体,力争到2014年率先建设成为“全国文明城市群”,城乡文明一体化水平走在全国前列。这是记者从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群动员大会上了解到的信息。据了解,苏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群”为全国首创,将为全国的“文明城市群”定标准。 大会下发了《中共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群推进城乡文明一体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代拟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创建工作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等进行了说明和部署。 【关键词】八个一体 城乡一体化提升文明城市建设水平 根据《实施意见》,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群”将重点在推动“八个一体”上下功夫。经济社会发展城乡一体规划、生产方式改革城乡一体推进、公共服务城乡一体完善、社会保障城乡一体统筹、群众文化生活城乡一体繁荣、生态文明城乡一体提高、基层党建工作城乡一体加强和文明创建活动城乡一体联动,将被作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群”的主要任务。“八个一体”把城乡一体化发展作为苏州的最大优势,从城乡规划、产业布局、资源配置、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就业社保和社会管理等7个方面推动一体化,整体推进我市城乡文明一体,提高全市文明城市建设水平。苏州市及五个县级市将创建成为具有高效能的基础设施、高水平的管理体系、高质量的生活环境、高效率的合作分工、高品位的城乡文化、高素质的公民思想道德的城市群。 【关键词】幸福指数 文明创建与改善民生紧密结合 在《实施意见》中记者看到,提升居民幸福指数贯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群”主要任务内容,文明创建工作和解决民生问题紧密结合起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成为了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根据《实施意见》,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群”过程中,我市将优化城镇、工业、农业、居住、生态、水系等规划布局,加快农村中心镇区建设,完善农村文教卫生及商业等便民服务设施,抓好覆盖城乡的社会公共事业建设。同时积极发展农村养老事业,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2012年基本实现城乡养老保险并轨,建立城乡统一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为丰富市民精神文化生活、积极开展思想道德教育,通过创建工作,我市将加快推出一批传承传统文化、体现时代特点、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深入开展文化惠民活动,形成有特色有影响力的文化品牌。 【关键词】全国首创 为评选“文明城市群”建立标准 据了解,苏州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以来,经过不懈努力,苏州市、张家港市分别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成为全国唯一拥有地级市和县级市两个“全国文明城市”的地区。而在2002年,苏州市和所辖五个县级市就已经全部建成“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初步形成了以中心城区为龙头、县市联动的“全国文明城市群”雏形。随着“全国文明城市群”创建工作的启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也上升为全市整体战略。 记者从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了解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群”为苏州首创,苏州的创建工作也将为全国评选“文明城市群”建立相关标准,具有开创性意义。为加快推进“全国文明城市群”建设步伐,《实施意见》 要求通过“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示范城区”创建、“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持续推进薄弱环节整改,形成文明城市建设长效机制。我市将通过健全完善创建工作组织机制、测评机制、考核机制和保障机制,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群”工作走上制度化、经常化轨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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