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勇:在城市规划建设中贯彻低碳发展理念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人口、机动车保有量正在高速增长,城市规模急剧扩大,城市要在短期内从高碳发展模式转变为低碳发展模式,会给城市建设与管理带来巨大压力。因此,应尽快出台走低碳发展道路、建设宜居城市的指导意见,并开展与之相关的各项研究工作。”刘勇说。 刘勇认为,我国应制定有利于低碳经济发展的战略规划。以城市总体规划为先导,综合考虑产业结构、能源布局、工程建设、交通环境、村镇建设等方面的因素,制定具体的低碳节能标准,并由政府职能部门监督执行。在制定城市规划建设领域的低碳节能标准之前,应充分发挥科研院所的作用,让科研院所做好该领域低碳排放量统计分析等准备工作,对拟采取的低碳节能措施进行可行性分析。 “不仅城市规划建设领域需要具体的低碳节能标准,交通运输领域、建筑节能领域也需要相关节能标准。以建筑节能为例,我国虽然确立了新建建筑节能达到65%的总体目标,但仍须在屋顶、墙体等方面制定更加具体的节能标准。”刘勇说。 刘勇建议在城市规划建设中落实低碳经济发展政策。一方面,低碳节能标准应规范化、法制化;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应加大政策执行力度,按照各项节能指标完善城市总体规划,围绕城市规划建设领域的相关要素,建立科学、可行的低碳分析模型。此外,可以结合城市具体发展情况,在城市交通规划中融入低碳理念,节约能源,有效遏制城市交通系统碳排放量快速增长的势头,促进低碳社会的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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