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一体化规划助力城乡协调发展
随着我国城镇化的高速发展,城乡间的深层次矛盾日渐显露出来。城乡相对隔离、自我循环的“二元结构”特征,使得城乡差距越来越大,城乡矛盾日益成为当今中国的社会问题。笔者最近从江苏省苏州市了解到,该市以创新的思路、发展的眼光和城乡并重的原则,从法定层面来优化和完善法定规划,形成了“城市规划—镇规划—村庄规划”全覆盖的城乡规划体系。 必须走城乡一体化的集约发展道路 据介绍,从上世纪80年代起,苏州就开始探索以乡镇企业发展带动小城镇建设来推动工业化、现代化的模式(苏南模式),乡镇企业蓬勃兴起。进入90年代,苏州通过统一规划、集中投入,高标准建设基础设施,先后建立了5个国家级和10多个省级开发区,促进了各类要素的合理集聚。进入21世纪,苏州经济快速发展,城市空间不断向外拓展,使得土地资源日益紧缺,已成为制约苏州城市发展的瓶颈。为此,新一届苏州市委市政府提出了苏州要成为“科学发展的样板区、开放创新的先行区、城乡一体的示范区”目标,并指出“科学发展是向导,开放创新是动力,而城乡一体是战略选择,也是最终落脚点”。要“将城乡一体化作为推进‘三区三城’建设的总抓手,作为加快转型升级的推动器,作为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的大举措,作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总引擎”。 另外,改革开放以来,苏州积极开展镇村撤并,乡镇经济得到进一步发展,随着民营企业的逐渐壮大,百万农民实现了非农就业,城镇建设用地不断扩大。以木渎为例:2000年城镇建设用地5平方公里;2003年城镇建设用地7平方公里;2003年后城镇建设快速发展,2006年城镇建设用地达20平方公里,木渎镇区基本已经与苏州高新区实现无缝对接;2008年城镇建设用地达27平方公里。短短8年时间,城镇建设用地扩张了近5倍。乡镇工业的粗放型发展模式已造成土地资源的极大浪费,因此从乡镇自身发展前景出发,必须走城乡一体的集约化发展道路。 城乡一体化规划时机成熟 统计资料显示,2006年底,苏州市域自然村共有20914个,乡村人口共263万人,平均每个自然村约120人,最小的自然村只有6人,人均村庄建设用地面积高达191.45平方米,远超江苏省人均村庄建设用地130平方米的标准。自然村落数量多、规模小、布局过于松散的特点,使得苏州农村居民点布局散乱,土地资源浪费,集约化利用程度低,基础设施配置困难,加上缺少必要的财政、政策的支持,城乡差距越来越大。 另据介绍,随着苏州市区3区及下辖5个县级市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工业化程度不断提高,就5个县级市而言,农民在二三产业就业达85%以上,城乡一体化基本条件已经具备。2000年以来,苏州就制订了一系列有关城乡建设和发展的规划,积极开展镇村撤并工作,初步建成了围绕中心城市覆盖辖区各镇、村的快速交通网络,并通过加强环境保护,推进生态建设,优化了城乡的人居环境。2006年,编制完成《苏州镇村布局规划》,并在其指导下编制了各类村庄(居民集中居住点)规划。规划强调“三个集中”和节约利用资源的原则,积极推动城乡统筹发展规划,形成了一批规划成果。2007年,随着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苏州各区同步编制了城乡协调规划。2008年9月,苏州市被江苏省政府列为“江苏省城乡一体化配套改革试验田”。 调整优化城乡空间结构 有关人士指出,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内容包括“发展规划、资源配置、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就业社保、社会管理”7个方面的一体化。苏州城乡一体化规划围绕上述7个方面展开,把工业与农业、城市与乡村、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视为一个整体,统筹规划,综合研究,结合体制改革和政策调整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促进苏州城乡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具体来说,苏州城乡一体化规划是将城镇和乡村空间结构进行调整与优化,使城乡资源得到有效配置;通过对各类用地的整理,达到节约和集约用地,保护耕地;通过将集体用地置换为城镇建设用地,为城镇进一步城镇化、工业化发展拓展空间;通过对城乡基础设施实现无缝对接,增加城乡居民生产生活联系的密切性和便利性;通过富民优先、关注弱势群体等规划策略,起到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的作用。 从法定规划层面对城乡规划全覆盖 以创新的思路、发展的眼光和城乡并重的原则,苏州从法定层面来优化和完善法定规划,形成了“城市规划—镇规划—村庄规划”全覆盖的城乡规划体系。目前,《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已编制完成并上报国务院进行审批,苏州现阶段正通过优化镇村布局规划、完善镇区规划和深化村庄规划使城乡一体化内容落实到实处,全面引领城乡各项建设科学、有序和可持续发展。 最新资料显示,目前苏州各镇总体规划大多已编制完成,还有少量正在修编中。对于已编制完成的镇总体规划,该市要求结合城乡一体化建设要求进一步优化镇村布局,完善镇区规划;正在修编的镇总体规划,要求做到“三规合一”。同时,要求深化村庄规划,以达到从法定规划层面对城乡规划全覆盖。 作为规划编制体系中的最后一个层次,村庄规划的编制往往被忽略,苏州要求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增强集体经济实力”为目标,进行村庄规划的深化和完善。目前,苏州已完成121个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的整治,并取得初步成效。今后村庄规划还将在规划、设计、建设和机制创新等方面进一步探索,使所有规划中保留的村庄都能成为配套完善、设施齐全、环境优美、特色明显、生态良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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