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今年新增20万平方米电采暖
简介: 长春的供暖期从每年10月25日开始到第二年的4月10日结束,近5个月的供暖时间已无法满足百姓的供暖需求,弹性供暖、人性供暖这样的字眼越来越多地进入人们的视野。昨日,记者在长春供电公司了解到,今年,长春市又 ...
长春的供暖期从每年10月25日开始到第二年的4月10日结束,近5个月的供暖时间已无法满足百姓的供暖需求,弹性供暖、人性供暖这样的字眼越来越多地进入人们的视野。昨日,记者在长春供电公司了解到,今年,长春市又新增近20万平方米的电采暖供热面积,位于净月区西部新城的小区今年就有1万平方米的电采暖试点。 昨日,记者专访了长春供电公司总经理辛国良。他大胆提出“节能减排从供暖开始,变煤炭供暖为电采暖”。 据介绍,电采暖可以实现弹性供暖,供暖日期、时间、温度都可以按照每个家庭不同的需求而定。现在长春存在的电采暖有六种:电热锅炉、蓄热式电采暖、电热膜、地热电缆、辐射器、环流散热器。 辛国良表示,现在国内拥有的电供暖设备长春几乎都存在,而且使用率较为平均,这就证明,长春完全有能力和实力发展电采暖。随着近几年电采暖产品的升级换代,电采暖的优越性逐渐被居民、学校、宾馆、商场、工厂、医院等各行各业接受和认可。截至2010年12月份,长春地区已累计安装电采暖11.8万千瓦,年用电量8000万千瓦时,供暖面积110万平方米,占集中供热面积的0.95%,现在长春市的电采暖正以每年10余万平方米的面积向上增长。 目前,我省对使用电采暖的用户按照省发改委文件执行电价优惠政策:对居民用户,在8时至21时高峰时段,执行0.562元/千瓦时;在21时至次日8时低谷时段,电价执行0.329元/千瓦时。非居民电采暖用户,在采暖期执行居民照明电价。蓄热式电采暖用户,在执行居民电价的基础上,执行峰谷平分时电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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