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 商业运营管理办法颁布
简介: 国家电监会近日颁布修订后的《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新建发电机组进入商业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办法》旨在规 ...
国家电监会近日颁布修订后的《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新建发电机组进入商业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办法》旨在规范新建(包括扩建、改建)发电机组进入商业运营及在役机组退出商业运营管理,维护电力企业和电力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办法》规定,新建发电机组调试运行期差额资金的50%纳入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补偿资金,其余计入电网企业收入。尚未建立辅助服务补偿机制的地区,应按年度将新建发电机组调试运行期差额资金的50%补偿给为新建发电机组调试运行提供辅助服务的发电企业,具体补偿办法由所在电网企业商有关发电企业提出,报相应电力监管机构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