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检验检疫台灯出口被重罚
简介: 顺德检验检疫局近日对顺德区勒流镇某照明企业未报经检验合格擅自出口台灯的行为,进行了当场处罚,两批违法货物,被分别处以货物总值5%和10%的罚款。 2010年9月和12月,顺德检验检疫局连续接到香港和欧 ...
顺德检验检疫局近日对顺德区勒流镇某照明企业未报经检验合格擅自出口台灯的行为,进行了当场处罚,两批违法货物,被分别处以货物总值5%和10%的罚款。 2010年9月和12月,顺德检验检疫局连续接到香港和欧盟通报顺德区勒流镇某照明企业的出口台灯产品不合格。经过调查,上述两批货物均未在顺德检验检疫局办理报检手续出口。企业相关负责人称,两次均按客户要求生产,并工厂交货(即收取货款后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和由客户拉走),并不清楚产品存在的质量问题和客户有否办理报检手续出口货物。在第一次的调查中,该企业不尽责配合调查,致使违法行为调查不清。顺德检验检疫局采取暂停该企业产品出口的措施。在第二次的调查中,经过工作人员的批评教育和法律法规的宣讲,该企业相关负责人意识到该企业的违法行为造成的恶劣后果,反省并配合顺德局的调查,交待清楚违法出口产品的实际情况。该企业负责人表示:今后出口产品时,一定会依法报检,同时完善质量体系建设和保证产品质量。 相关工作人员提醒出口企业,一定要办理正当合法的报检手续出口商品。不要贪图便利,不自行办理报检手续,而听信一些货代公司包办通关手续,和工厂交货、钱货两讫的讲法。并且要按照标准设计生产产品,而不是为满足客户的低价要求而降低产品的质量。否则,由此造成的境外通报调查和违法行为,轻则会影响企业声誉和产品出口,重则影响整个行业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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