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开展建筑节能工作专项检查
摘要: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水利部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资源节约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及本市近期节能工作实际开展此项工作。将主要检查2001年至2004年上半年,本市范围内已向市或者区(县)建设行 ...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水利部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资源节约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及本市近期节能工作实际开展此项工作。将主要检查2001年至2004年上半年,本市范围内已向市或者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过报建手续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项目节能设计标准的执行情况。 检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9月1日-30日,由建设、设计单位对照建设部、本市有关标准及文件进行自查。 10月8日-31日,为区(县)监督检查阶段,由各区(县)对辖区内10万平方米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按20%的比例组织抽查。 1月份为市重点监督检查阶段,由市建委组织有关专家成立检查组,对在前两个阶段中发现的问题突出的建设工程项目进行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 摘自《鲁班网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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