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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检”制形同虚设 问题建材披上合格外衣

2008-1-10 00: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361| 评论: 0

简介:产品有合格证并不意味着产品合格。这个说法看似荒谬,但北京建材市场上销售的部分建材产品的质量却表明这是个事实。这一切都要归咎于形同虚设的“送检”制度。 “抽检”将“送检”否定一半 去年,北京市 ...
产品有合格证并不意味着产品合格。这个说法看似荒谬,但北京建材市场上销售的部分建材产品的质量却表明这是个事实。这一切都要归咎于形同虚设的“送检”制度。
“抽检”将“送检”否定一半
去年,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照板材、灯具产品质量整顿实施方案,对北京市场上销售的木质地板、装饰单板、贴面胶合板进行了产品质量抽样检查。
据承担本次抽查检验任务的北京市木材家具质量监督检验站介绍,此次共抽查了13个建材市场,74家经销企业销售的74种不同品牌的板材,合格31种,抽样合格率为41.9%。此前,北京市质监局进行的另一次产品质量抽样检查表明,市场上销售的板材合格率仅为71.3%。
令人心惊的是,有资格被抽检的产品,都在出厂前无一例外地领到了产品合格证。这样的结果颇具讽刺意味。
生产商:偷梁换柱
建材产品出厂,要有建材检验合格证和检验报告;建材产品进入市场交易,要出示建材产品合格证和产品检验报告;无论是经销还是代销,经营者为了少给自己找麻烦,都要查看自己销售产品的检验报告。
合格证和检验报告已经成为市场准入的最重要的门槛。记者了解到,在所有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中,一系列的检测程序都是规范的,不存在违规的现象。也就是说,经检测机构检测出的合格品确实是过硬的。那问题究竟出在哪里呢?
记者采访了一位业内人士,他的话一语道破了天机:“我的大芯板板材进入建材市场使用的产品合格证和检验报告全是用合格的产品换来的。”
说穿了就是先到市场上买一小批品牌板材企业质量过硬的产品,或者自己生产一批合格产品,送到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常规的检查,取得的合格检验报告就成了不合格产品的“护身符”,保护着“因为大大降低了成本而有害物质超标”的产品流入建材市场。“这个时候,合格证是真的合格证,检验报告也是真的检验报告,厂家凭着一纸合格的检验报告,以正常价格实现了利益最大化”。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预测,此类产品约占市场上产品总额的30%。
经销商:勾结压价
经销商充当了怎样的角色呢?据知情人透露,“经销商更加倾向于卖不合格的产品。”甚至即便市场上明明有合格的产品,他们也会向不合格的产品厂商进货。
这是什么原因呢?利益仍然是第一动力。通过与不法生产厂家相互勾结,经销商大批购进低价有害物质超标的建材,用同类合格建材产品的真合格证和检验报告为其低价超标建材保驾护航。“因为生产厂家拿不出合格的检验报告,自知理亏的生产厂家其产品销售价格自然很低。经销商凭着偷梁换柱,在经销环节实现了利益最大化”。
同一位业内人士预测,此类产品占市场上产品总额的20%。
市场:监管缺位
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家装委员会副秘书长宋全利告诉记者,因为市场负有先行赔付的责任,所有正规建材市场都有自己的准入制度,即市场内所有的建材产品进入市场销售,都必须出示产品合格证和检验报告,没有产品检验报告的产品一律不准进入市场销售。产品合格证和产品的检验报告是市场准入制度中一项重要的内容。
不规范的市场则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开办市场就是为了挣钱,在摊位制经营模式的市场中,挣钱途径十分简单,那就是出租摊位。摊位出租率高,市场收益就高,为了让更多的人进入市场,主办者常常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你按时交纳摊位费,我就给你开绿灯。准入制度在这里常常是形同虚设。
根源:利润大于风险
以大芯板为例,一张品牌高价大芯板的价格是120元,一张低价超标大芯板的价格仅有40元,好与不好之间差价形成的“黑心钱”相差几倍,利润超过100%。
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目前的造假罚金是造假商品货值金额50%以上3倍以下,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惩罚是以现场实际数量为准。
这对于卖假造假者来说,远远低于其高额回报。一名经销商1年的纯利润少则几万元,多则几十万、上百万。更何况,被抓到的几率并不高,质检部门“有威胁的”检查1年也只有两三次。能够涉险过关的还是大多数。

当利益大于风险的时候,人们就会选择利益。房地产行业知名律师秦兵认为,是违法成本太低,使一部分不法分子愿意铤而走险。

摘自《鲁班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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