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4年度“中国化工行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
中石化协科发(2004)181号 各有关企业: 进入21世纪,世界经济全球化进程不断加快,国际间技术经济竞争日趋激烈,技术创新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早在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就提出了《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在这一《决定》的指引下,国务院有关部门积极开展了加强国家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和实施国家技术创新行动计划等工作。当前,我国化学工业发展进入了“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面临“资源、环境、能源”等多重压力,行业经济发展对产业技术进步提出了更迫切的要求,技术创新任务更加繁重。 一、申报程序 1、符合《中国化工行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评选办法》(附件一)中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向评选办公室(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科技办公室)申报。 二、申报、评选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 2004年9月30日; 三、评选费用 申报企业需交纳评选费1800元,汇款用途请注明示范企业评选费。 四、联系方式 评选办公室: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科技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