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金属废料分类目录及报关方法将启用
简介:2003年11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发布2003年第61号公告,对部分废金属分类目录及报关方法的修改内容予以公布(详情请见本网知识库 >标准ISRI),并决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实施,即进口商在申报进口废金属时应 ...
2003年11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发布2003年第61号公告,对部分废金属分类目录及报关方法的修改内容予以公布(详情请见本网知识库 >标准ISRI),并决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实施,即进口商在申报进口废金属时应按照公告附件的规定填写报关单,否则海关将不接受申报。 由于国内市场对金属废料的需求持续旺盛,自1998年起金属废料的进口量就一直大幅增长。中国海关的统计数据显示,2003年1-10月份,仅铜废碎料的累计进口量就达到364万吨,用汇近11亿美元,已分别超过2002年全年的进口数额。海关总署发布第61号公告,对部分进口金属废料的分类目录和申报方法作了调整,目的在于规范再生金属的进口秩序和企业的进口申报方式,打击价格瞒骗,促进我国再生金属行业的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