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日前公布光伏发电全国统一上网电价
摘要: 上季度,从市场发展现状来看,太阳能光伏组件和耗材企业在5、6月份都经历了低潮,但是7月以来,普遍反应出货开始明显好转。普遍反应企业在5-6月份出货量明显下滑,产品价格大幅下降,但是6月中下旬、7月以来,销量开 ...
上季度,从市场发展现状来看,太阳能光伏组件和耗材企业在5、6月份都经历了低潮,但是7月以来,普遍反应出货开始明显好转。普遍反应企业在5-6月份出货量明显下滑,产品价格大幅下降,但是6月中下旬、7月以来,销量开始恢复。以组件里的配件焊条的销量来举例,3-4月份的销量约100吨,5月的销量降低到70吨,6月销量为8-90吨,7月份预计销量为100-120吨,焊条一定程度上是行业景气的一个先行指标,说明光伏市场开始明显好转。 8月1日,国家发改委关于太阳能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通知的发布,使我国彻底实现了规范太阳能光伏发电价格管理,制定全国统一的太阳能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 通知规定,2011年7月1日以前核准建设、2011年12月31日前建成投产、国家发改委尚未核定价格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统一核定为每千瓦时1.15元(含税,下同);2011年7月1日及以后核准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以及2011年7月1日之前核准但截至2011年12月31日仍未建成投产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除西藏仍执行每千瓦时1.15元的上网电价外,其余省(区、市)上网电价均按每千瓦时1元执行。今后,国家发改委将根据投资成本变化、技术进步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 国家发改委的通知还要求,通过特许权招标确定业主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其上网电价按中标价格执行,中标价格不得高于太阳能光伏发电标杆电价。对享受中央财政资金补贴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其上网电量按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