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瓷违规出国展问题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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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出国展览的规模和数量增长很快,出国展览在促进国家外贸出口、推动“走出去”发展战略的实施和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等方面正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但是,最近,个别地方的一些单位和个人违反国家有关出国办展的管理规定,采取非规范化操作,直接以零售为目的,出国参加和举办展销会,引发诸多事端,给我外贸出口和出国展览工作带来许多不良影响。 这些展销团的运作方式是:个别地方的一些被称为会头的单位或个人与国外中介组织或商务公司联系,与之签订展销协议,由其负责在国外租用用于参加和单独举办展销会所需展览场地(如单独举办,还需负责展销柜台的搭建);会头在国内广泛招揽小型陶瓷生产者和个人参加,组织大批陶瓷产品(一般都在10个40英尺集装箱以上)准备发运到国外,计划通过在国外展销会上销售这些陶瓷产品来抵消展销人员出国费用,并从中盈利;会头再与所在地或国内其他省市的有进出口权的公司联系,委托其以一般贸易出口方式办理货物出境报关手续,并将拟展销的陶瓷产品运抵国外。也有一部分货物由参展人员自带到国外;在会头的协助下,展销人员办理旅游签证(个别展销团也办商务签证)赴国外进行展销;展销会上,大批陶瓷产品在展出条件和展出形象很差的条件下进行″地摊式″展卖。 这些展销活动在国外发生了很多问题。多起出国展销人员在国外被海关边防部门和公安警察扣留或被拒绝入境;一些展销团的货物被禁止销售;大批展销货物无法售出,我陶瓷产品在展销团所到之地近乎一概陷入无人问津的境地;展销人员食宿发生困难,遂与会头发生冲突,甚至发生殴打事件,有的还险些引起当地警方的介入;展销人员到当地我驻外使领馆寻求解决,甚至采取静坐、绝食、自杀和乃至威胁采取与当地新闻机构联系制造事端来向我驻外使馆施压,使我驻外使领馆正常工作受到干扰;个别国家敌对势力乘机介入,煽动人员滞留,对国家对外形象和声誉造成不良影响;我驻外使领馆不得不协助联系销售渠道,动员当地华侨和侨商购买,国内地方政府部门专门派工作组赴国外现场进行协调处理。 原因何在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出国展览事业已走过50多个春秋,在沟通中外友谊和促进中外经贸合作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从未有过如此之惨像。究其原因,组织者和参展者对出国展览缺乏基本的了解,出国办展游离于正规机制之外,参展人员通过非正规渠道参展,组织者在不具有出国办展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条件下,违规办展,不规范操作,是产生这种状况的根本原因。 首先,直接以零售为目的,完全依靠现场展销货物来获利,通过出国参加和举办展销会方式开拓国际市场是不合适的,这是对出国展览业务缺乏基本知识的具体体现。据了解,这些陶瓷展销团前几年已经在全国各大中城市走过一遍,如果仅仅从满足展销人员获得小利的角度看,他们确实赚了一些钱,但个别展销活动也发生了一些恶性事件。他们推而广之,把这种做法搬到国外,集体跑单帮式闯国际市场,是一种最落后、最不科学的销售方式,是不可能达到预期效果的。从我国的出国展览管理和正规出国办展实践来看,由于参加庙会性质的展览会的效果一直很差,此类展览会已被大多数组展单位和参展企业所淘汰,展览管理部门对此类参展活动也严格进行限制。 其次,做好出国展览组织工作,需要做好展品运输报关、展位施工搭建、人员签证和旅行安排等多项工作,并需详细了解国外有关法律法规,确保展团国外活动符合当地有关参展和办展的各项管理规定。显然,出国展览活动需要由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单位通过规范化操作来进行。而且,出国展览活动不能过多过滥,需要对这些展览活动进行协调,避免发生一窝蜂式的混乱形象。为此,国家为确保出国展览正常有序进行,建立了一整套管理机制和规章。但是,前文所述出国展销活动一直游离于管理之外,出国办展计划均未经批准,被当地称之为“会头”的组织者,根本不具有出国办展的资格,所有做法都是游击式的非正规、非规范化操作。 详细了解他们的办展情况,我们发现,一些会头联系的国外合作方竟是国内赴国外的自费留学生或是从事经商和旅游业务的个人。他们对展前的各种承诺往往不能兑现,对展销会所作的宣传很少,客户寥寥无几,展销效果很差;会头将展品运抵国外后,大多不按照规定办理报关等有关手续。展销人员到了国外,货物提不出来,展销会无法如期进行。2003年2月,有一个展销团赴柬埔寨办展销会,活动虽然经柬方主管部门批准,但展品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直到所批准的展销会展期已过。由于柬方批准单位不同意已过期的展览会再办,参展人员只能回国。 有些展销团的货物未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关税和增值税,货物被禁止销售;有的国家禁止展览会上零售物品,但会头对其不了解,盲目组展,货物也被禁止销售;一些展销人员凭因私护照办理旅游签证赴国外进行展销活动,被当地警方制止。马来西亚警方曾以展销人员所持签证与所从事活动不符为由对我一个展销团32人向当地法院起诉;会头与展销商之间权利业务不规范、不明确,一些会头为了招揽人员参展,甚至作出包销全部产品的承诺,一旦不能履行,组织者与展销商之间容易产生纠纷、矛盾乃至暴力对抗。 解决途径何处寻 上述问题的出现扰乱了我正常出国办展秩序,对我陶瓷产品声誉以及国家和地方对外形象都产生了不良影响,也给参展者带来巨大经济损失。国务院领导已对此作出重要批示,我驻外使领馆等有关方面也积极呼吁,要求采取措施进一步规范和管理出国办展活动。国家有关部门和有关地方政府都正积极研究扭转上述出国展销混乱局面、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的具体措施。 解决问题的根本途径在于,完全按照出国展览自身规律办事,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出国办展管理规定,走专业化、规范化、有序化和正规化办展之路。 出国展览有自身发展规律,也有国际通行做法。国际市场不等同于自由农贸市场,国际展览会也不等同于国际性庙会,我们不能把开拓国内市场的一些做法照搬到国外。陶瓷产品尤其是艺术陶瓷虽然仍具有小规模、作坊式生产的特点,但农产品生产和养殖业等农业产业化发展模式和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发展代理和签订出口贸易合同是我陶瓷产品出口致力于长远发展大计的根本途径。根据艺术陶瓷的特点,可以通过举办展览会和在展览会上安排艺术大师进行现场表演来加强对我陶瓷产品在国外的宣传,提高国际知名度,从而更好地配合和促进我陶瓷产品出口,不失为一种有效的市场促销手段。如一些陶瓷展销会确需举办,也应将其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出国办展管理规定,充分做好市场调研和各项筹备工作,按照专业化、规范化运作,这是确保我出国办展活动规范有序进行的根本保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出国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审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函》(国办函〔2000〕76号),自2001年1月1日起,各地区、各单位出国举办经贸展览会一律由贸促会会签外经贸部(现为商务部,下同)后审批。为使出国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贸促会与外经贸部共同制定了《出国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审批管理办法》(贸促展管〔2001〕3号)。按照上述两个文件规定,组织企业出国参加和举办经贸展览会的单位,应该具有出国办展的专业知识、经验和技能,须经外经贸部审核获得出国(境)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组办单位资格,其出国办展计划须征得我驻外使领馆同意后报贸促会批准。各组展单位和参展单位凭贸促会的批准文件到各外事、外经贸、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和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展品、人员出国等手续。未经批准,任何单位不得出国办展。文件还对参展单位和参展人员的资格、展览团管理等出国办展各项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 自觉遵守国家有关规定,通过正规渠道参展,避免上当受骗,遭受损失,是参展企业学会保护自己之必需。办展单位更应该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规范办展。个别地方出国展览发生的上述问题也应引起有出国办展权单位的警惕。首先,当有大批从事陶瓷生产和销售的个人积极要求报名参展时,就应该了解其参展的真实目的,对单纯以出国零售为目的的展销活动尤其要谨慎,一定要按照规定办理,切不可贪图小利。其次,要对参展人员进行严格把关。出国参展人员也应该具有相应素质和专业外贸知识,而且,如果出国参展不是公司企业行为,而纯属其个人私人行为,展团在国外很难管理。前文所述展销团发生的问题均与参展人员素质有关。一些参展人员把到我驻外使领馆闹事作为促销手段,有的参展人员从展销团到国外的第二天开始就策划到使馆闹事,希望通过向使领馆施压来为其陶瓷产品寻找销路。个别参展人员不听使领馆工作人员和国内地方政府派出的工作组的建议,不合作、不配合,甚至威胁要殴打使馆工作人员和工作组工作人员。这种人员出国参展发生各种各样问题是必然的。 从管理的角度,对出国办展计划进行引导、协调是确保出国办展活动有序开展的重要措施,可以有效避免一窝蜂式出国办展混乱现象的再次发生。正是由于未经管理部门的协调和批准,才出现了在短时间内,有数个展销团到一个国家、一个城市展销的混乱局面,其效果是可想而知的。据了解,一段时间同时赴菲律宾进行展销的陶瓷展销团就有6个,400余人,100多个货柜,但当地市场容量和市场需求根本就没有这么大。柬埔寨市场不大,经济相对落后,消费水平较低,对陶瓷类工艺品需求更小,但自去年11月份以来,已有3批人员到柬举办陶瓷展销会,均因产品销路问题而使展销活动陷入困境。尽管如此,今年2月,再次有一陶瓷展销团发运12个40英尺集装箱陶瓷产品赴柬办展,悲剧也再次重演。 我国出国展览发生的上述问题说明,参展企业通过正规渠道参展,办展单位按照规范化运作,是出国展览工作在当前和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需要密切注意的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