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二〇〇三年工作要点
2003年,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要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以“三个代表”的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做好质量、安全和行业发展工作。在工作中要加强调查研究,继续转变职能,抓大事,勤于思考、勇于创新,使各项工作都能有新的突破和新的局面,把质量、安全、行业发展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2003年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的主要工作是: 一、抓紧立法工作 针对当前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对需要以法律法规规范的,尽快完成立法工作。 (一)围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报批工作,进行条例批准前、后的准备工作。包括拟订组织贯彻执行意见,有关学习、宣传资料,有关配套文件、办法的修改、起草和制定; (二)继续论证修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管理规定》,拟以部令颁布。 (三)完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制定《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办法》(部长令),重点解决审查深度、收费标准、专业工程施工图审查、规范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行为以及责任制等问题,强化施工图审查工作。 (四)完成《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灾害管理条例》(送审稿)的前期调研工作。 (五)进一步研究质量安全法规体系框架。 二、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工作 (一)抓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颁发后的贯彻实施工作,要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具体措施,把《监督管理规定》确立和明确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基本职责,监督工作的程序、内容和方法,以及质量监督的法律责任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做好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与监督管理机构分离的工作。作好《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部令)的宣传、贯彻。 (二)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结合统一执法政策,研究、推进政府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方式的改革。要提高质量安全监督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执法水平的同时,抓紧继续抓好强制性标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继续搞好质量监督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考核、认定工作。抓好《工程质量监督规范》的宣传培训工作。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化工作。 (三)加强竣工备案制度的调研,进一步建立健全竣工备案制度。 (四)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制定《工程勘察质量专项治理方案》。开展勘察质量专项治理工作,重点解决勘察企业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不严,勘察工作量偏少,工作深度不足、野外作业的准确性差和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争取通过二~三年的专项治理,使工程勘察质量有明显好转。 (五)推进工程质量保险工作。拟与保监委联合制订《建设工程质量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规范保险公司、勘察、设计、施工企业及相关机构行为,明确其责任。运用市场经济运作方式,完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促进工程质量的提高。明年年底意外伤害险将在全国各省推开,工程设计保险争取覆盖15个省市。工程保险也要拿出意见,试点推行。 (六)加强技术质量基础工作,加强“软件”测评管理。 三、加强安全监管工作 (一)组织、指导深入开展起重机机械、高处坠落、施工坍塌、房屋拆除等事故的专项治理工作,及时总结加强监督管理、控制和减少事故的经验;组织六项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事故报告和统计分析工作信息技术现代化应用和推广工作;重大事故的查处和对责任单位的处罚工作;全国建筑行业贯彻〈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有关工作;研究和指导建筑企业推行安全与健康保证体系认证试点工作; (二)颁发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指导意见,组织工作试点,总结经验,推动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 (三)与全总共同组织两年一次的建筑安全生产检查。 四、推进行业改革与发展。 (一)继续做好深化中央施工企业改革工作。配合国务院秘书局修改完善《深化中央施工企业改革的意见》,待国务院批转后,指导中央施工企业贯彻落实,推进中央施工企业的改革。 (二)就如何提高我国建筑设计院的核心竞争能力以及如何应对入世带来的机遇与挑战,提出我国建筑设计院改革的指导意见。重点抓好大型建筑设计院的体制改革,配合市场管理司制订《深化大型建筑设计院体制改革的意见》,抓好专业或专项设计事务所试点,促进我国建筑设计专业化分工和社会化协作的发展,提高我国工程设计水平。 (三)召开我国工程咨询业和建筑业改革与发展形势分析会。研究我国工程咨询业和建筑业面临的形势和对策,引导全行业的改革与发展。 (四)根据部领导的批示,完成在全国建设系统进行一次全国技术能手的评选活动,促进建设系统广大职工技术水平的提高。 (五)修改、制定全国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办法,并布置评选工作。 五、推动技术进步和信息化建设 (一)继续做好信息化系统建设工作,全力支持工程建设网扩容、增项、完善;制定相关管理办法,促进信息化建设健康发展。 (二)继续抓好第四批全国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重点在应用示范方面作好工作,同时抓好建筑施工企业的技术创新工作,在做好“运用信息技术改造建筑业”相关课题研究的基础上,制订建筑业信息技术建设五年规划,并做好试点和推广工作,促进建筑业企业信息化管理水平的提高。继续做好国家级工法的评审和推广工作。 (三)制订方案并指导完成工程质量安全以及施工图审查主管部门负责人、技术人员的专项培训。 六、抓好抗震防灾工作 (一)继续抓好完善工程建设抗震标准体系的工作,并对单体工程中的超限高层、应用抗震新技术的工程等特殊工程,加强管理。 (二)将贯彻执行抗震防灾规划的规定和建立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编制的技术标准体系作为对加强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编制的指导、管理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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