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标”建材不得销售
简介:从省环保局获悉,4月1日起,《山东省辐射环境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对室内污染影响较大的“超标”建材首次被明确不得销售和使用。同时,我省第一座放射性废物库正在加紧建设中。 《山东省辐射环境管理办法》是 ...
从省环保局获悉,4月1日起,《山东省辐射环境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对室内污染影响较大的“超标”建材首次被明确不得销售和使用。同时,我省第一座放射性废物库正在加紧建设中。 《山东省辐射环境管理办法》是全国第一部综合性的关于辐射环境管理的省政府规章,“辐射”这一看不见又容易被人们忽略的新污染源,终于有“法”治了。 《办法》明确规定,利用工业废渣或者天然石材制作的建筑材料,应当符合放射性核素限量国家标准,不符合国标的,不得销售和使用。《办法》还规定,从事伴有辐射的建设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 放射性和电磁辐射已成为继水、气、噪声、固体废弃物之后的又一大污染源。据2002年调查,全省现有放射源应用单位约占全国的10%,使用各类放射源总数约占全国放射源总数的7%,每年产生放射性废物量占全国的5%—10%。电磁辐射污染源达7100多个,主要分布在广播电视、通信、工业、科研、医疗、电力等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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