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出台新规定严管“光污染”
简介:《杭州市建筑玻璃幕墙使用有关规定》日前下发,它对杭州市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和立面装修工程使用玻璃幕墙的设计和建设进行了规范。《规定》要求,以下三种建筑需要限制设置玻璃幕墙:城市道路红线宽度 ...
《杭州市建筑玻璃幕墙使用有关规定》日前下发,它对杭州市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和立面装修工程使用玻璃幕墙的设计和建设进行了规范。《规定》要求,以下三种建筑需要限制设置玻璃幕墙:城市道路红线宽度大于30米的,其道路两侧建筑物20米以下立面,其余路段两侧建筑物10米以下立面;城市立交桥、高架桥两侧相邻建筑;十字路口或多路交叉口处的建筑。 四种建筑将被禁止设置玻璃幕墙:历史街区、西湖风景名胜区内的建筑;居住小区内的建筑;住宅建筑周边100米范围内朝向住宅的建筑立面;T形路口正对直线路段的建筑。 因情况特殊,确需设置的,经市城市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组织论证后报市政府确定。 文件规定,设计单位在进行玻璃幕墙建筑设计时应按规定进行设计,并提供相关参数。在专家评审玻璃幕墙建筑设计方案时,应将玻璃幕墙的设置作为重要内容进行方案比选、方案论证;有关部门在对建筑方案和初步设计文件审查时,应对玻璃幕墙的设置进行审查,并在相关批文中明确玻璃幕墙设置的比例、反射系数等要求。 设计单位、图审单位不按照本规定及相关规范设计和审查,弄虚作假的,由杭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严肃处理。违反本《规定》及相关规范设置玻璃幕墙的,应责令其拆除不符合规定的部分并进行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