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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明年告别粘土砖瓦 建筑需节能环保

2005-11-4 00: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633| 评论: 0

摘要: 本报讯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目前天津市每年生产的粘土制品一年毁田3960亩,耗煤31万吨,不节能住宅每年采暖耗费能源严重。随着城市建筑面积不断增加,能源压力越来越大,降低能源消耗、保护耕地、节约资源成 ...
本报讯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目前天津市每年生产的粘土制品一年毁田3960亩,耗煤31万吨,不节能住宅每年采暖耗费能源严重。随着城市建筑面积不断增加,能源压力越来越大,降低能源消耗、保护耕地、节约资源成为当务之急。按照新制定的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的工作目标,天津市将严格执行禁止使用粘土砖的规定,在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禁止使用粘土砖的基础上,扩大禁止使用粘土砖的品种和区域,新建的公共建筑和住宅逐渐告别粘土砖。同时大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生产,推广新型墙体材料和保温材料。
2006年1月1日起,在56号政府令规定的范围基础上,扩大禁止粘土制品的使用范围,由过去的该市内六区和塘、汉、大建成区,以及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扩大到各区县政府所在地的建成区;由过去只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扩大到所有粘土制品;从过去只禁止新建住宅建筑扩大到所有新建建筑都禁止使用粘土砖类产品。从2007年1月1日起,在第一阶段禁止粘土制品的基础上,将禁止粘土制品范围再扩大到各区县建制乡镇建成区新建建筑禁止使用粘土砖瓦类产品。至2007年年底,该市粘土砖瓦类产品产量将大大下降,可以节约土地资源1386亩,节煤11万吨。
按照节能目标要求,天津市从今年起,外环线以内、塘沽区、开发区、保税区、科技园区及区县政府所在地的建成区,新建住宅全部实施节能65%;从10月1日起,外环线以内、塘沽区、开发区、保税区、科技园区及区县政府所在地的公共建筑全部执行节能设计标准和验收规程,实施节能65%。制音量;小区内的变、配电设施应与居民楼分离设置;楼内的电梯、水泵等公用设施须采取低噪声或减震减噪措施;小区内设立机动车禁鸣标志;有专用停车场或规范的停车位;机动车防盗装置不应扰民;小区绿化率也要达到35%等。同时,天津市环保局还将每两年对达标的小区复查一次,达不到考核标准的,将被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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