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公安分局公安刑侦专用装备招标公告
简介: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公安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公安刑侦所需的下列专用装备和相关服务(招标编号:GMTC053B052ZHG081JO)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 ...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公安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公安刑侦所需的下列专用装备和相关服务(招标编号:GMTC053B052ZHG081JO)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货物及相关服务: A包:大型手印熏显柜 一台; B包:远距离炸药/毒品探测定位器 2台(包括2套毒品识别卡和1套炸药识别卡)。 交货地点: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 货物通过验收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15天内。 投标人可以选择其中一包或全部包投标,但必须对所选包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2. 合格的投标人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在广东珠江三角洲有售后服务能力。 b) 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具有合法的生产或销售(代理)经营权,经销商投标须有制造商授权部门授予的投标授权(代理)书。投标人所投货物如为进口产品,投标人必须具备该产品的中国境内代理权。 3.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及价格: 获取时间:2005年7月22日至2005年8月1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下午5:00; 获取地点: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左售标书处; 价格: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4.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递交时间:2005年8月11日上午8:30~9:30; 递交截止时间:2005年8月11日上午9:30; 递交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左二楼210开标大厅。 5.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6. 兹定于下列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开标时间:2005年8月11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左9楼开标大厅。 7.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8.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网址:www.gdmeetc.com 联系人:张先生; 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左9楼开标大厅。 邮编:510030 电话:62791533; 传真:83339795; 电子邮箱:gdmeetc3@126.com。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05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