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对瓷质砖产品实行强制性认证
简介:2004年1月15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2004年第6号公告, 确定第二批 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装饰装修产品目录有:溶剂型木器涂料、瓷质砖、混凝土防冻剂。自200 ...
2004年1月15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2004年第6号公告, 确定第二批 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装饰装修产品目录有:溶剂型木器涂料、瓷质砖、混凝土防冻剂。自2005年8月1日起,凡列入目录内的装饰装修产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自2004年5月1日起,委托人(生产企业)可以向指定认证机构提出认证产品的认证委托。 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简称3C认证”,是国家对涉及人类健康和安全、动植物生命和健康以及环境保护和公共安全的产品实行的强制性认证制度。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第一批产品目录涉及 19类132种产品,已于2003年8月1日起实施。 瓷质砖产品强制性认证其实质就是通过采用国家颁布的“3C认证”质量保证体系,从源头控制产品的放射性核素指标,确保产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2001,并按有关要求进行生产、销售,以保证人们的健康安全。 至此,有关陶瓷的放射性问题,经历了沸沸扬扬的炒作、对放射性标准不统一的争论、2002年7月1日《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等“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十项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贯彻执行、“绿色产品认证、评定”、2003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的施行等直接或间接的事件和过程,终于走到今天的不断清晰和规范。这是一件好事,陶瓷的放射性问题集焦于瓷质砖一类品种,且主要根源在于控制坯料中富含放射性核素的锆英砂原料等。因此,寄希望于谁也不要炒作,不要夸大其辞,不要危言耸听,不要复杂化,不要再给生产企业增加不必要的压力和负担,而是严格按照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及“3C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抓住技术实质,实现瓷质砖产品强制性认证的目标,并以此促进陶瓷行业的健康发展。 据了解,瓷质砖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实施细则、认证机构、检测机构都必须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和指定,截止发稿之日,实施细则及相关文件尚未颁布,认证机构也还没有指定。“专家援助机构”将继续关注放射性问题及“3C认证”工作的进展,即日起,本机构(咨询热线:010-65757715 51167595)将就放射性及认证工作的详细事宜免费接受咨询,从技术和信息上免费为生产企业提供帮助,同时继续做好建筑卫生陶瓷消费者的咨询服务工作,促进从陶瓷生产源头到终端消费“科学地正视并根治放射性问题对消费者和产业的危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