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征收专项基金 加快新型墙材发展
简介: 财政部、国家经贸委联合发布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已从10月1日起开始执行。这是全国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的一件大事。该办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规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的管理,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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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经贸委联合发布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已从10月1日起开始执行。这是全国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的一件大事。该办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规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的管理,充分发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政策的调控作用,促进墙体材料革新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意见的通知》,全国大多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征收和使用工作。10年来,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作为经济杠杆和重要的调控手段,有效限制了实心黏土砖的生产和使用,扶持了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各地利用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积极开展新型墙体材料的科研开发、技术标准与规范制定,支持新型墙体材料技术改造项目,作为政策性导向资金,吸引了大量社会资金的投入,推动了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应用,促进了墙体材料行业的结构调整,为保护土地与环境、节约能源、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加强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管理,去年国家经贸委会同财政部、国家审计署、国务院减负办、国务院纠风办等部门对全国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征收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是,由于没有全国统一的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管理办法,造成了各地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标准不统一,支出范围、用途和审批程序不规范,专项基金的管理出现了一些问题,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的管理亟需规范。 根据国务院关于规范政府性基金管理的要求,从去年下半年开始,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国设立的政府性基金进行清理整顿,从今年6月1日起,全国共有277项政府性基金被取消,占基金总量的90%。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关于公布保留的政府性基金项目的通知》公布了保留的政府性基金项目26项,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给予保留,这充分说明国家对于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各地墙体材料革新工作主管部门和墙材革新办公室,要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结合本地的实际,尽快制定实施细则。要以落实该基金管理办法为契机,对本地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按照本办法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管理,充分发挥专项基金推动新型墙体材料发展的导向和调控作用,加快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