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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档电量定多少成阶梯电价听证关键

2012-5-18 00: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90| 评论: 0

摘要: 国家发改委在今年3月28日召开的2012年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决定,全国范围内将于6月1日起施行 阶梯电价 ,经过几个月的酝酿, 阶梯电价 方案的出炉已经到了最终确定的关头,但 阶梯电价 首档电价却存在很 ...

    国家发改委在今年3月28日召开的2012年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决定,全国范围内将于6月1日起施行阶梯电价,经过几个月的酝酿,阶梯电价方案的出炉已经到了最终确定的关头,但阶梯电价首档电价却存在很大的争议。

    国家发改委在居民阶梯电价上的总体设计原则是,第一档按照80%的覆盖率比例确定电量标准,电价保持稳定;第二档按照95%的覆盖率比例确定,每度提高5分钱以上;超过第二档用电量的为第三档,每度提高0.30元。

    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7个省份公布阶梯电价听证方案。进入5月以来,北京、上海、浙江、江苏等多省市针对阶梯电价实施方案举行听证会。在已经举行听证会的19个省份里,有15个省份有代表认为该省首档电量定得太低。

    统计发现,不管是东部还是西部地区,不管是首档电量定在200度以上还是120度的省份,都有代表表示,该省的首档电量定得太低,需要调高。 与之相反的是上海、北京、浙江、天津这些首档电量定在200度以上的省市,代表们对此异议不大,主要集中在是按季度还是年度收费等其他问题上。

    对于山东、江苏多数代表不满首档电量过低,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周清杰认为,山东、江苏的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同时,城乡之间差异也大。在其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居民消费水平也高,首档电量在划定时可能未充分考虑到这部分居民的需求。

    国家电网能源研究院总经济师李英说,基本电量的确定应综合考虑各地气候、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收入等因素。

    各地阶梯电价听证方案出台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不少群众质疑阶梯电价有变相涨价之嫌。 从目前各地公布的听证方案看,均为第二档、第三档单边上涨,仅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给予10度到15度的免费额度。对于少用电的用户却没有任何鼓励政策。

    各省召开听证会后,目前已有河南、山东、山西、江苏、宁夏、广西6个省份的代表提出,不仅多用要加价,少用也应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

    李英表示,目前我国居民用电已享有一部分补贴,与国内相反,国外居民电价一般是工业电价的1.5-2倍。国内居民电价比工业电价低,居民电价实质上已经是在享受补贴,不能单纯从表面看就觉得是只升不降。 

    周清杰表示,在上涨的同时,要让公众明白定价依据是什么,上涨多少才合适。之所以使公众觉得阶梯电价有变相涨价之嫌,主要还是政府和公众之间的统计信息不对称,缺乏成本公开和监审机制。

    从已公布听证方案的省份看,各地方案均未考虑家庭人口因素,不细分大家庭还是小家庭。除内蒙古将蒙东、蒙西分开听证外,其余省份均以省份为单位统一制订听证方案。

    19个已举行听证会的省份里,有5个省份的代表提出应按人头计算电价。 例如,有位代表指出:“在我国,两代人甚至三代人同住的情况常见,这样的话一些低收入家庭往往是好几代住在一起,虽然人均用电量有限,但整体用电量较大,实行阶梯电价有可能造成低收入家庭人均用电成本升高。”

    周清杰认为,按人口数收取电费更加科学,因为一个家庭中人数的多少会对用电量产生不同的影响,例如人口越多,热水器、电灯等电器的使用越多,用电量越大。但是,按人口数算仍需以户为单位统计用电量,再除以人口数计算、收取电费,操作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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