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初裁 欧洲即将关闭的“石头大门”轰然洞开
简介:临近初裁 欧洲即将关闭的“石头大门”轰然洞开 申诉方撤诉:中国石材企业在欧盟反倾销中告捷 ———中国石材工业协会、福建省石材协会组织有力,福建省石材企业反应迅速、顽强抗争,为胜诉奠定了基础 6 ...
临近初裁 欧洲即将关闭的“石头大门”轰然洞开 申诉方撤诉:中国石材企业在欧盟反倾销中告捷 ———中国石材工业协会、福建省石材协会组织有力,福建省石材企业反应迅速、顽强抗争,为胜诉奠定了基础 6月12日欧盟委员会通过信函的方式,通知代理我国石材反倾销案应诉企业的律师事务所:称由于申诉方——欧洲国际天然石产业联合会于2001年6月6日,向欧委会发出信件,已撤回了对中国和印度出口到欧洲的碑石或建筑用花岗石反倾销调查的申诉。由此,欧委会根据有关规定提议:不采取任何反倾销措施,以不征收反倾销税结束本案。实际上,这起欧盟针对中国花岗石反倾销案尚未开庭,就以我国石材企业告胜而结束。 据代理我国石材企业与欧盟进行反倾销一案的法国基德律师事务所宋立伟律师介绍说:6月12日欧盟委员会专门至信,正式通知该律师事务所,称对中国石材企业向欧洲大量倾销了三类花岗石产品(海关编号为:68022300,68029310,68029390)一案,欧盟经过了几个月的调查,按本案程序将要进行到初裁时,申诉方欧洲国际天然石产业联合会却在6月6日提出了撤诉。因而,根据欧盟的有关规定,即从6月6日到6月20日,如果中国应诉企业无异议,欧委会建议将以不征收反倾销税-----也即不采取任何反倾销措施来结束本案。这样,经过了长达6个月的“中国向欧盟倾销花岗石官司”以申诉方撤诉而告结束。 欧盟是于2000年11月11日公布“关于对来自中国和印度的三类花岗石在欧盟倾销”而立案的,涉及时间是1999年11月1日——2000年10月31日,金额是4000万美元。申诉方是欧洲国际天然石材产业联盟,欧洲31%的石材生产企业支持了这项调查,虽然这在欧洲只占了全部石材企业的很小一部分,但申诉方符合法律程度,欧盟还是受理了该诉讼。此案在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中国石材工业协会组织下,在北京召开了涉案企业的紧急应诉准备会议。在短短的10天里决定了应诉、确定了律师,从国家主管部门到省行业协会到企业,上下通力配合,迅速做好了从应诉文件到思想意识准备的工作。为本案的胜利奠定了基础。 虽然本案涉案企业为27家,但最终只有4家企业应诉并被欧盟选定为实地调查企业,这四家企业是:厦门非金属矿进出口有限公司、厦门万里石有限公司、惠安协兴石制品有限公司、厦门石雕厂,他们一开始就表现出组织有力、反应迅速,特别是“只有积极应诉,才能保住市场”的思想始终贯穿整个应诉过程。在基得、史德华两律师事务所积极与企业合作下,最终使中国广大石材企业通往欧洲的“石材贸易之门”畅通无阻。为中国石材产品出口欧洲作出了令人敬佩的贡献。期间中国石材工业协会、福建省石材协会及有关部门和应诉企业、中国聘用的律师们卓有成效的工作功不可没。国家建材主管部门对此给予了高度评价。 作为中国石材产品首次国际反倾销案的初次告捷,负责我国五矿化工产品对外反倾销的资深专家周世俭研究员,希望通过记者再次告诫石材企业:良好的出口秩序是防范国外再次提起反倾销的基础,否则不受本次国外企业撤诉时间的限制,外国仍然会在极短时间内再次提出申诉,国际上这类案例已屡见不鲜,我国与北美就曾有过。希望企业借鉴。 据悉:此次欧盟花岗石反倾销案是中国石材界遇到的第一次,也是我国建材行业最大的一起反倾销案,它的全面告捷为我国石材产品更广泛地进入国际市场积累了经验。 在此,中国石材工业协会号召全国广大石材企业,向上述四家应诉企业学习,积极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利益,以此为契机,继续积极开拓国际市场,为进一步扩大我国的石材出口创汇作出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