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住宅建筑层高上限从3米提高至3.6米
“层高3.0米的住宅,净高只剩2.7米。想装中央空调?不行!想做豪华吊顶?压抑!”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升,因层高不足而影响居住舒适度的案例屡见不鲜。住宅层高是否也该与时俱进? 近日,南京市规划局公布《南京市建设项目容积率管理暂行规定》,将住宅层高控制线从原来的3米拉升到3.6米。这意味着,开发商将在“层高”这一建筑参数上比之前多出60厘米的调节空间。业内人士评价,此举或将导致南京新报批的改善型住宅项目掀起层高革命。 层高“长个儿” 源于市场需求 根据《南京市建设项目容积率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住宅建筑层高不得超过3.6米(此前为3.0米),公寓、办公建筑、普通商业建筑层高不得超过4.8米。新规定从9月1日起执行,影响之后申报规划设计方案的所有项目。 南京市规划局宣教科工作人员万先生介绍,本次的新规定,主要是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做出的对应性调整。由于大量科技住宅的出现,加上市民对住宅空间感的要求提高,原有的层高已经不适用于部分偏高端的住宅产品。新规定意在让南京住宅市场更加多元化,满足不同人群不同层次的居住需求。 结合近年南京住宅市场实况,因层高不足而影响居住舒适度的事实的确存在。河西一楼盘相关负责人向媒体表示,受2010年1月起执行至今的旧规定影响,他们打造的200㎡大户型豪宅层高为3米,安装中央空调、吊顶,需要占去至少30厘米,再除去上下楼板约20厘米的厚度、铺装地板的厚度,最终净高只剩下2.4米多一点,这对大户型来说显然不够舒适。 新规主要影响改善型产品 南京房地产开发建设促进会秘书长张辉表示,层高限制由3米调整为3.6米主要影响改善型产品,一些大平层豪宅舒适度将有很大的提升,值得鼓励。他介绍,华润悦府项目层高为3.3米,菲呢克斯国际公寓层高为3.15米,这些都是源自于豪宅产品对舒适度的追求,随着新规定的执行,预计日后会有更多高端项目在层高上做文章。 但也有网友仍发帖质疑,一次性提高60厘米,潜台词是不是要“鼓励豪宅消费”?会不会“导致豪宅泛滥”?对此质疑,业内人士并不认同。从全国情况来看,不少大城市拥有比南京旧版容积率管理暂行规定中更宽松的层高上限标准,其中成都为3.6米,深圳3.3米,上海3.2米。尽管如此,全国大部分的普通住宅仍然遵循国家《住宅设计规范》中“普通住宅层高宜为2.8米”的建议,层高超过3米的产品设计仅存在于少数改善型楼盘中。 张辉分析,新规定并未强制性提升层高的下限。从成本控制的角度来分析,普通层高的产品仍将是市场主流。他举例道:“假设某栋楼审批时被限高54米,如果每层不高于3米,开发商一共可以盖18层,若把层高增加到3米以上,那么就只能盖17层甚至更少。一般的开发商不会放弃这部分利益。” 南京新浪乐居主编马江洲也认为,新规定主要调整了住宅的层高上限,没有“一刀切”,是根据市场发展状况作出的“进步性”调整,利于房地产市场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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