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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胡葆森表示应加快小城镇发展

2012-3-13 09:53|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252| 评论: 0

简介:  加快县域城镇(下称小城镇)发展,对于经济建设具有重大意义。2012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河南建业集团董事长胡葆森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胡葆森分析说,受现行行政管理体制影响,大中城市挤占小 ...

  “加快县域城镇(下称小城镇)发展,对于经济建设具有重大意义。”2012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河南建业集团董事长胡葆森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胡葆森分析说,受现行行政管理体制影响,大中城市挤占小城镇发展资源,影响小城镇发展;受财政体制影响,小城镇公共财政投入不足,财政收支不平衡……一系列因素阻碍了小城镇发展。为加快小城镇发展,胡葆森建议:

  1.总结小城镇试点经验,加快推进小城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胡葆森建议在总结全国小城镇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加快改革小城镇管理体制,赋予小城镇在经济、社会和城市建设管理等方面的职能和权限,增强小城镇政府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权威,建立起灵活高效、责权利相统一的小城镇管理体制。

  2.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缓解小城镇建设资金压力。胡葆森建议中央政府出台专门金融支持政策:(1)发行小城镇建设债券,鼓励中原经济区以单个小城镇或几个小城镇捆绑方式发行债券,在资本市场上募集资金;(2)协调金融机构,满足小城镇发展资金的需求;(3)设立小城镇发展政策性银行,在一些地区先行先试,为小城镇提供融资和信用活动。

  3.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增强小城镇发展活力。充满活力的经济是小城镇繁荣和发展的基础。建议中央政府出台专门政策,给予一定税收减免,扶持小城镇企业发展,增强小城镇对农村人口的吸纳能力,为小城镇长远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4.完善土地流转过程中合理的收益分配机制,推进小城镇和谐发展。建议对小城镇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行分等定级,据此制订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由当地政府结合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确定土地流转过程中合理的收益分配标准,让村民享有最合理收益保障,从而促进小城镇和谐发展。

  5.明确小城镇规划建设主体,使小城镇发展具有持续推进动力。由于小城镇财政状况普遍欠佳,政府无力保障投入,致使城镇规划设计水平普遍偏低。建议在政府主导城镇规划设计基础上,尽快出台鼓励、支持企业参与小城镇开发建设的相关政策,调动社会力量,使小城镇建设尽快呈现政府、企业、农民通力合作、合力发展、共同收益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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