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与政治的和解?
欧美国家的建筑政策的发展相较国内的发展已逐渐走向成熟。或许我们应该将此看做是这个时代的权贵与建筑的和解。建筑并不只是艺术史的一部分,也在社会结构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如果说建筑是某一时代社会最重要之文明和技术的集合产物,也可以说,建筑体现了权贵维系其统治和对民间文化、经济渗透的过程。建筑表达的崇高、威严和不朽的荣光都呈现出古典时代的贵族精神。而在盛唐时期的中国,在山西、敦煌等地多处凿制的石刻艺术促进了佛教在中国的传播。正因为建筑对人的思维的直接影响,政策对于建筑的影响才有了多重的意义。现在,我们所看到的建筑政策的发展,恰恰是人们对全球化背景下的建筑的发展认识的反馈。无政府主义的建筑是不存在的。 在现代主义兴起时,建筑师说“design is revolution”,设计是革命。现在已经没有人这样认为。最早的建筑师尝试鲜明地表达自己的立场,他们在设计建筑时,也会说他们是社会主义者。虽然我们的城市出现了颇多新鲜的建筑,但是这些建筑都没有传达出对制度的反思或批判。这些建筑作品更多是在通过形态来为建筑师本人寻找一种新的生存空间,而不是勇敢地被发掘为独特的政治判断。尼采曾经说“建筑是权力的雄辩术。”这句话间接点明了建筑与权力之间的关系。显然,尼采认为权力是有形状的。迪耶·萨迪奇在其《权力与建筑》(The Edifice Complex: How the Rich and Powerful Shape the World)一书中写到建筑师与权贵间是“浮士德式的交易”。 显然,对于建筑形态本身的争辩有时会阻挠更深的思考。如果建筑师与不恰当的雇主达成交易也会带来糟糕的影响。而在权力寻租现象频发的当下,建筑的设计过程中更多了开发商与建造商的身影。可以说,从购得地皮到居民使用的整个产业链生成中,建筑作为可以影响生活多方面的社会化行为,其受权贵的庇护隐隐可见。 但从更广义的范围内来看,中国在30年的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出现了大量广场、巨型街区和高耸庞大的政府办公建筑。而我们慢慢发现,很多因社会问题或矛盾引起的公民活动都在这些场所发生。民众将他们对于社会问题的关注通过在广场上表达或者讨论来达到传达公民态度的目的。 “广场政治”这一概念并不是中国最早践行的(事实上,该概念最初有暴力革命的含义),我们可以看到,在过去曾经作为社会集会和思想教育的场所,现在变成了民众自发表达意见和与政府公开对话的地点,人们反向利用了广场本身的价值。应该看到,虽然我们的社会已然允许人们公开表达合理的诉求,但是大多数公民仍仅停留在表达态度的阶段,而没有形成理性协商的行为意识。随着网络化社会的深化,网络广场政治也应运而生。这种网络的极端化表现为在集体匿名的背景下展开谩骂或者散播谣言。这些不理性的行为不会带来长远的改变,而更像是姿态的标榜,稍获回应即宣告完结。显然,“散步”已经不仅是集体行为。基于社会学理论,人们的“散步”不仅有大规模人群参与的特征,也具有组织性并拥有一致的目的。而组织性不是人员在地点单纯地聚集,更重要的是有达成民意的计划纲领和协商的技巧。今年是辛亥革命100周年,民主政治刚刚开始就因为不同利益体各自的诉求而淡化。所以,理性达成共识的周旋的过程和结果同样重要。如果结果是通过民众自损和宣泄获得的,那并没有新的价值。人们在广场聚集呐喊,在广场获得回应而再次被广场空间所操控。 人们在空间中寻求的不仅是庇护,还有尊严。或者说,人生而需要庇护身体,也生而需要尊重精神。精英主义的规划观将城市理解为是一个可控制的客体,民众在既有意志下生活。这种意志包括对纯洁街区的想象、对规模化社区的认同和对巨型广场的炫耀。如果我们的城市不能接受旧的、普世的生活方式,而以为一切新的、巨大的空间都应被肯定,那我们将离“空间民主”越来越远。 (此文亦感谢苏杭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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