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
金融服务方面,加强文化企业与银行机构的沟通对接,促进文化产业和银行业融合发展。 加强对重点拟上市文化企业的培育引导工作,及时掌握文化产业的上市后备资源企业,优先选择文化企业进入省重点上市资源库。 保险机构要创新发展文化产业保险,努力开发适合文化企业特点和文化产业需要的保险产品,逐步建立文化产业保险市场运行机制和制度。 一边是众多文化企业的艰难融资,一边是文化产权交易中心的火爆交易,文化产业如何与金融对接,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 近日,省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银监局、省证监局等联合下发《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研究制定金融支持文化产业繁荣发展的配套政策措施,为推动全省文化产业繁荣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引导银行业支持文化产业 《实施方案》提出,推动银行业机构根据文化产业企业的生命周期和贷款需求特点,积极开发设计个性化、专业化、灵活多样的信贷产品。鼓励银行机构探索应收账款质押、仓单质押、专利权等多种权利质押贷款方式,逐步扩大收益权质押贷款的适用范围。 金融服务方面,加强文化企业与银行机构的沟通对接,促进文化产业和银行业融合发展。积极探索适合文化产业项目的多种贷款模式。对于融资规模较大、项目较多的文化企业,鼓励商业银行以银团贷款等方式提供金融支持,有效降低单个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对处于产业集群或产业链中的中小文化企业,鼓励商业银行探索联保联贷等方式提供金融支持。 完善授信模式,鼓励银行业机构在科学、审慎、风险可控的原则下,以企业发展地位、产品技术含量、业务创新程度和市场竞争能力为评价核心,结合企业收入状况和现金流特点,科学设定授信模式,努力满足文化企业的有效信贷需求。 同时,加强与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沟通,支持文化企业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集合票据等方式融资。抓住我省成为全国“区域集优债务融资”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的机遇,推动中小文化企业发行区域集优债券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
会员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