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吹响山东“黄蓝”建设号角
2011年,正值“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时至年末,山东金融业过去一年中在助推经济发展转型,支持“黄、蓝”两大区域发展方面取得了哪些进展呢?近日,记者就相关热点话题采访了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李永健先生。 金融业引导护航 “黄蓝”建设开局 记者:去年底,山东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就提出了“围绕一条主线、树立一个理念、做好六篇文章”的工作思路。一年过去了,金融业各项工作取得了哪些进展?特别是在支持“黄、蓝”区域发展战略上,山东金融业做了哪些支持? 李永健:去年以来,山东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把支持“黄、蓝”两区发展作为工作重点,不断加强政策引导、工作督促、情况调度和协调服务,有效推动了两区域金融业发展,金融对两区发展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确保了两区域建设“开好局、起好步”。 一是持续加大政策引导和扶持力度。起草并报请省政府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的意见》,提出了九方面共30条政策措施;研究编制了《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金融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起草了《关于金融支持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的意见》,即将报请省政府发布实施;联合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山东省海域海岛使用权抵押贷款实施意见》,为盘活上千亿的海域海岛资源提供了政策依据。 二是引导和督促金融机构扩大信贷投放。今年前三季度相关银行单列300多亿元的专项信贷额度,用于支持两大经济区优势产业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 三是大力拓展直接融资渠道。前三季度“黄、蓝”经济区新增上市企业14家、融资144亿元,分别占全省的61%和68.4%。联手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人行济南分行推动“区域集优债务融资”在半岛蓝色经济区先行试点,青岛、潍坊、东营三个试点市的首期融资额近100亿元。 四是着力加强金融组织体系建设。鼓励和引导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商行、证券期货机构、保险公司等向”黄、蓝”经济区延伸,优先在该区域设立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等各类新型金融组织。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商行等金融机构在”黄、蓝”经济区的扩张步伐明显快于全省其他区域,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在该区域的县域覆盖率分别达到91%和92.1%,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7个和7.5个百分点。 推动信贷创新 借力资本市场 记者:“黄、蓝”区域发展基础的差异,金融业在支持两大经济区的方式上有何区别? 李永健:相对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来说,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基础还相对薄弱,在金融支持方面重点是资源倾斜,着力加强金融组织和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和推动更多金融资源投入到高效生态经济发展中来。 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经济总量占全省的47.5%,竞争力较强。在这一区域,主要围绕培育海洋优势产业和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深化金融服务创新,丰富金融支持手段。 记者:山东金融业在支持”黄、蓝”区域发展上有哪些具体措施? 李永健:“十二五”期间,我们将重点在四个方面加大对“黄、蓝”区域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 一是加快信贷领域创新。引导银行机构大力拓展产业链、供应链、销售链融资业务,探索推广应收账款、仓单、专利权、土地使用权、林权、海域海岛使用权及股权抵(质)押融资试点,加大对“涉农”和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 二是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大企业上市工作力度,因地制宜推动两大经济区优质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努力扩大债券发行,引导和支持区域内企业利用企业债、公司债、中小企业集合债券、信托债权基金等债务融资工具,进一步扩大融资来源;特别是以与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签署合作协议为契机,加快推进区域内有关市“区域集优债务融资”试点步伐;积极培育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吸引各类股权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支持两大经济区建设;大力培育和发展区域内期货市场参与主体,提高利用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水平。 三是不断完善金融组织体系,吸引境内外各类金融机构向两大经济区集聚。积极推动城商行、农信社、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地方金融机构发展壮大,满足两大经济区发展的多样化金融需求;积极做好区域内重点县(市)金融创新发展综合试点,打造金融强县,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四是探索发展各种新兴金融业态。围绕支持“黄、蓝”经济区高效生态农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依托区域内产业和资源禀赋优势;探索设立海洋产业发展基金、船舶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海洋产品期货交易机构、资源及环境交易所等各种新兴金融业态,持续深入地推进金融和实体产业融合发展。 |
会员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