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电力行业安全保障能力,2013年2月26日,电监会下发办安全〔2013〕37号“关于印发《电力行业安全培训工作实施方案(2013-2015年)》的通知”。通知中对电力从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电力监管人员都做了严格规定。 通知中要求电监会内各部门,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中电联,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集团公司,电力建设、能源建设集团公司,各有关电力企业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的决定》(安委〔2012〕10号),加强和规范电力行业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安全监督管理效能,防范电力事故事件的发生,保持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的良好态势,须认真组织实施刚刚出台的《电力行业安全培训工作实施方案(2013-2015年)》 《电力行业安全培训工作实施方案(2013-2015年)》已经在电监会网上正式公布。现将全文转发如下:
为加强和规范电力行业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安全监督管理效能,防范电力事故事件的发生,保持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的良好态势,现结合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的决定》(安委〔2012〕10号,下简称《决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坚持依法培训、按需施教的工作理念,以落实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为核心,以落实电力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培训质量为着力点,全面加强电力行业安全培训基础建设,扎实推进安全培训内容规范化、方式多样化、管理信息化、方法现代化和监督日常化,努力实施全覆盖、多手段、高质量的安全培训,切实减少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简称“三违”)行为,有效提高电力职工人员安全素质和监督管理人员工作水平。 二、工作目标 到“十二五”时期末,以班组长、新工人、农民工为重点的电力企业从业人员100%培训合格后上岗,电力建设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100%持证上岗,电力监管机构安全监管人员100%持行政执法证上岗,承担电力安全培训的教师100%参加知识更新培训,电力行业安全培训基础保障能力和安全培训质量得到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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