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规定》即将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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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规定》将于近日出台。笔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规定》将贯彻国务院和江苏省的相关规定,主要为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公租房保障。而《江苏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将在今天的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正式宣布。 谁可以租 三类人群范围划定 新就业者和外来工不限收入 据介绍,《江苏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已经于今年6月15日,经省人民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即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即将出台的《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规定》,也将和江苏省的管理办法保持一致,公租房的保障对象,主要为3类人群: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 这三类人群的范围划定,新就业人员是指自大中专院校毕业不满5年,在就业城市有稳定职业,井具有就业地户籍的从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是指在就业城市有稳定职业,但不具有就业地户辖的从业人员;城市中等偏下收人住房困难家庭,其家庭收入水平和住房面积,还有待南京市政府的最终审批才能确定。在此之前,南京市在摸底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数量的时候,采用的两条标准是: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足15平方米,家庭月收入不足1700元。 南京市住建委相关人士表示,在划定的三类人群中,除了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有收入的限定外,其余两类人群均没有作收入的限定。也就是说,南京的外来民工工和海归白领,都有机会申请公租房。 谁不能租 七类情况不能申请 没收入限制不等于放任 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在申请公租府的时候由于没有收入限制,公粗房的覆盖范围是否就因此无限扩大?相关人士表示,南京市最初在起草公租房管理规定的时候,考虑到公租房的供给能力,曾经也提出过要设定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收人限制,因为按照常理,月收入高企的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可以承担市场化的租赁住房。 “江苏省的管理办法没有设定收入,保障的决心很大。”相关人士表示,扛苏省出台的《江苏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对这两类人群申请公租房没有设定收入限制,南京也讲不设定收入限制。不过.没有收入限制,不等于就完全放任。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在申请公租房的时候,要出具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在申请成功之后,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作为承粗人,用人单位则要作为担保人,双方将和南京市公租房管理部门共同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从申请到承租,用人单位都将承担一定责任,以此规范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公租房申请承租。 另据了解,申请之日起前5年内在南京有房产转让行为的;通过购买商品住房取得南京户籍的;本人或者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就业地有私有产权房屋的;本人或者配偶已经租住公有住房的;在南京已经领取拆迁安置补偿金的;正在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的;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等七类情况,将不能申请公租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