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停建经适房 困难户购房将获8万元补贴
“经济适用房的保障方式将由补‘砖头’变为补‘人头’,即停建经济适用房,改为直接补贴资金给符合条件的家庭购买商品房,快速解决经适房的供给问题。”2月26日上午,常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界宣布了这样一则消息。此举在全国少见,常州市王伟成市长将之称为“政府的创新之举”。 怎么个补法? 买房补贴8万,但不是现金 2月26日上午,常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对外界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常州市市区住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了三个目标任务:通过货币化补贴的方式,年内全部解决10000户左右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的低收入家庭的购房货币补贴;通过租金补贴和实物配租,两年内全部解决近4000户符合廉租住房申请条件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通过提供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用两年时间解决4000户左右虽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但又买不起房无法享受购房补贴的“夹心层”家庭的住房困难。该意见将从3月1日开始实施。 其中,最为引人关注的是经适房保障采用了“货币补贴”的方式,据了解,这种保障手段在沈阳、长沙等少数城市已有先例。 按照具体实施流程,满足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的购房者,可以获得每户8万元的补贴,在市区范围内选购新建成套普通商品房。“所购住房在面积和价格上要符合普通商品房的要求,在地域上不做具体限制,只要在市区规划范围内即可,中心城区的补贴对象可以到新北区、武进区、戚区购房,武进、新北、戚区的补贴对象也可来中心城区选择购房,自由度更大。”常州市房管局有关人士介绍说。 关于每户8万元的货币补贴如何支付和使用有着明确的规范,货币补贴资金将不会直接发给补贴家庭,而是拨付到所购房屋开发建设单位指定的银行账户。“符合条件的购买者会得到一份由相关部门发放的资格认定书,购买房屋时,可凭该资格认定书获得补贴,而货币补贴则由购买者以授权委托的形式,由开发商办理领用”。另外,领取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格认定书的保障对象,应在发证之日起3个月内在市区(含武进、新北区)范围内自主选择购买新建成套普通商品房一套。3个月内未购买住房的,补贴资格认定书作废,今年不再享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政策。 据介绍,每户8万元的补贴标准并非永久不变,以后每年由市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而符合条件的家庭,每户只能享受一次货币补贴。 每户8万在全国是最高的 标准咋定的? 据常州市房管局有关人士介绍,在此次经济适用房保障方式调整之前,他们在国内部分已实施经适房货币补贴方式的城市进行了充分的调研。 “全国开展得比较好的城市主要有长沙、沈阳等,他们都于2008年启动了这一工作,在补贴金额上,沈阳每户补5.5万元,长沙无房户每户补8万元、住房困难户每户补5万元。另外,南通、山东日照等城市也沿用了原来房改工作时的补贴政策,也在进行货币化安置,南通是每平方米补450元,按新办法折算,每户大约补贴3万元左右。以上城市都取得了积极的效果。”而且,常州市8万元/户的货币补贴标准目前在全国是最高的。“我们按常州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规定的人均经济适用房补贴面积标准28O来定的,经济适用房与同地段商品房差价1000元左右,平均每户3人,结合实际情况,取整数8万元。”房管局有关人士认为,“我们召开了低收入者座谈会,低收入者代表也一致表示,在这个标准下自己拿出一些,银行贷一些,亲朋好友借一些,是可以圆住房梦的。” 常州市房管局局长朱建文认为,出台的实施意见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符合广大低收入者的愿望。 |
会员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