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委:不为业主大会掏钱开发商将被追责
北京市建委近日公布《北京市住宅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试行)》,其中规定,开发商应提供业主大会成立所需的相应材料,并承担筹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费用。市建委相关负责人12月23日表示,如果开发商拒绝为此埋单将被追责。 规则出台曾征求多方意见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规则》的制定历时两年,在其起草及修改过程中,北京市建委会同市社会办、市法制办、市民政局多次征求了相关部门、各区县政府和部分街道、乡镇、社区居委会的意见,并组织召开物业管理专家、律师、业主代表、开发商代表、物业企业代表专题会议,听取了各方意见。 开发商拒埋单是违规行为 “开发商埋不埋单的问题,这在修订《规则》的时候已经考虑到了。各方面的意见都认为,执行起来并没有难度。因为开发商是愿意成立业主大会的,与物业管理脱离关系。而且会议的费用也并不高,开发商完全可以承担。”这位负责人同时表示,该《规则》是一个强制性的政府文件,如果开发商拒绝埋单,就意味着存在违规行为,建设部门不会坐视不管的。 他还透露,北京市建委将会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其中也会对开发商拒绝提供资料或拒绝埋单如何追责,作出具体的规定。 - 声音 《北京市住宅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试行)》在成立业主大会方面规定了首次业主大会由居委会筹备,还规定了开发商的责任,居委会、开发商、居民对此持什么态度?开发商是否愿意埋这份单?实际操作中又是否有难度?记者就此进行了走访。 开发商 愿意为业主大会出钱 国美明天地产总经理陈云峰表示,“开发商不愿业主大会成立”其实是一个误解。“开发商是非常愿意业主大会成立的。成立业主大会后,对物业的监督监管责任就移交给了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开发商就可以退出了。” 陈云峰认为,多数物业公司与开发商之间并无联系,一部分小区是开发商自己的物业公司,可能存在不愿业主大会监管这一问题。“不过与开发销售楼盘相比,物业只能算是小利,大部分开发商都并不在乎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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