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灾区建安居房政府项目“零利润”
摘要: 12月12日,四川省物价局、省建设厅、省财政厅联合发出通知,确定地震灾区安居房销售(租赁)和廉租房租赁价格。通知规定,政府修建安居房要“零利润”。 安居住房每套建筑面积控制在40-80平方米。对象为地震 ...
12月12日,四川省物价局、省建设厅、省财政厅联合发出通知,确定地震灾区安居房销售(租赁)和廉租房租赁价格。通知规定,政府修建安居房要“零利润”。 安居住房每套建筑面积控制在40-80平方米。对象为地震灾害中居民自有产权住房倒塌或严重破坏不可修复导致无房可住的城镇受灾家庭,以及向租住住房毁损导致无房可住的当地城镇户籍家庭出售、出租。政府直接组织建设的安居住房项目不计利润,政府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的利润不得高于成本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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