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缘何患上“奢侈病”?
陕西咸阳一些地区尚未摆脱贫困,部分村民吃水难、行路难,可当地新农村“示范村”却大手大脚,建广场、立雕塑、修花坛、移大树,建一个仿古门就花8万多元,村民盖房必须按政府规定的统一模式,每户至少花费5至7万,政府只给补助5000元,大部分资金靠农民举债。淳化县在211国道旁建围墙3900米,刷新墙面4.8万平方米,将“有碍观瞻”的贫穷遮挡起来,被农民称为“遮羞墙”。 这样奢侈、浪费加“景观秀”是新农村建设吗?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推进新农村建设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要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要民主商议,不强迫命令;要突出特色,不强求一律;要引导扶持,不包办代替。”笔者注意到,中央领导视察农村时多次反复强调,新农村建设要尊重农民意愿,实事求是,循序渐进。而少数地方新农村建设成了大兴土木、“刷墙运动”,这与新农村建设的宗旨、要求完全南辕北辙,既浪费国家资金,又违背了农民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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