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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3年重振建筑之乡雄风

2013-8-16 09:58|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145| 评论: 0

摘要:   到2012年,江门市全市建筑产业总产值、利税总额保持年均增长8%以上,着力培育特级资质企业1~2家,一级资质企业达到20家,二级资质企业达到70家,注册建造师人数明显增加,达到2500人,建筑工程质量普遍提高,增 ...

  到2012年,江门市全市建筑产业总产值、利税总额保持年均增长8%以上,着力培育特级资质企业1~2家,一级资质企业达到20家,二级资质企业达到70家,注册建造师人数明显增加,达到2500人,建筑工程质量普遍提高,增创国优、部优工程1~2项,省优、省双优工程年均各4~6项。在17日召开的江门市城乡建设工作暨振兴建筑业大会上,江门市政府提出,要用3年时间,重振江门“建筑之乡”雄风。

  当天会议重点部署了绿道网建设、“三旧”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振兴建筑业等工作。会上,市长王南健分别与各市(区)长现场签订了《江门市绿道建设目标责任书》,副市长钟军分别与各市(区)长现场签订了《江门市2010年度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目标责任书》。

  绿道网建设:6月底完成绿道示范段

  在绿道网建设方面,会议排出了进度表:今年6月底前,全市要完成22.2公里的绿道示范段(潮连桥―鹤山市西江防洪堤东坡亭―九江桥脚)建设;年底前实现市区域216公里绿道(省立)全部贯通,70%(即150公里)以上区域绿道(省立)建造成型;2011年区域绿道逐段完善配套设施,与其他城市绿道衔接互通,形成网络;2012年根据使用需要,完善便民利民设施、标识系统、救助系统等各项设施,形成新的旅游热点和经济增长点。

  王南健市长要求,江门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休闲度假区、历史文化遗迹等重要节点将纳入绿道规划建设范围;要因地制宜,保护生态,充分利用当地资源,最大限度地保护绿道及周边现有的资源和人工植被,不砍伐和移植名贵古木,不拆建古老建筑,尽量保持原有历史风貌与自然特色;绿道绿化要以本地葵树、榕树等既有景观乡土特色、又易于维护管理、种养成本低的树种为主。

  保障性住房:新增336户廉租住房保障户

  今年在去年基本解决了人均居住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宽住房保障条件,将人均居住建筑面积12平方米以下的都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受该政策影响,今年,江门新增336户廉租住房保障户,其中实物配租290户,新增138户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户。

  王南健市长要求各市、区及各职能部门要积极落实建设资金和建设条件,积极探索住房保障新模式。

  “三旧”改造:需改造用地达66336亩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以及抢占政策先机,江门市政府专门以2010年1号文出台了《江门市推进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的指导意见》,随即又出台了3号文《关于印发江门市区“三旧”改造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力推“三旧”改造。

  据统计,江门需要改造的“三旧”用地达66336亩。根据会议部署,各市(区)今年3月底前必须完成“三旧”改造专项规划的编制,6月底前完成全部改造项目的标图建库工作,每个市(区)今年启动不少于5个改造项目。

  据悉,江门市目前已准备了12个备选“三旧”改造项目,并拟将蓬江区白石村改造、水南村六里改造在推介会上列为签约项目。

  振兴建筑业:突出贡献企业可获重奖80万

  江门曾被誉为“建筑之乡”,当年仅开平就有50多个建筑企业,并且多个企业拿过“鲁班奖”,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近年来,江门建筑业日渐萎缩。

  为了重振江门“建筑之乡”雄风,江门市政府日前专门出台了《关于振兴江门市建筑业的意见》,鼓励建筑业企业向一级和特级企业发展。意见提出,到2012年,江门市全市建筑产业总产值、利税总额保持年均增长8%以上,着力培育特级资质企业1~2家,一级资质企业达到20家,二级资质企业达到70家,注册建造师人数明显增加,达到2500人,建筑工程质量普遍提高,增创国优、部优工程1~2项,省优、省双优工程年均各4~6项。

  意见规定,对有突出贡献的建筑业企业重奖最高80万元,并对建筑业实行税收和收费优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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