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在对本月初发生的一起高空坠落事故鉴定之后,作出了处理决定。
10月5日13时左右,在长春市工农大路先行家苑C座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据披露,该建设单位为吉林省先行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为长春星宇集团恒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公司为吉林省利达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据参与鉴定的人员介绍,事发时,施工现场正在进行外墙瓷砖勾缝作业,施工人员吴某(男,28岁)从9层窗口进入吊篮时,右侧用于固定吊篮钢丝绳的卡扣突然脱落,导致吊篮发生倾斜,吴某当时未及时系安全带,失稳坠落地面当场死亡。
有关部门的调查结果显示:长春星宇集团恒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在7月份安装吊篮时,未按规定使用三个卡扣固定钢丝绳,而是使用双卡扣,且未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事发时该吊篮右侧的双卡扣已无法满足荷载需求,受力脱落是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长春市建委有关人士介绍,造成该事件发生的其他原因还包括: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未能有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长时间离岗,未能履行现场安全管理职责,不能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施工人员吴某(死者)违章操作,未按规程和安全交底作业也是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监理人员发现施工单位安装吊篮使用双卡扣不符合安装方案,未进行制止,在外饰施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对这起事故负有监理责任。
为避免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长春市建委经研究,对这起事故作出如下处理决定:鉴于长春星宇集团恒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处以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施工现场停工整改,待隐患整改到位,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复查合格后方可施工。自处理决定下发之日起,对长春星宇集团恒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实行意外伤害保险费率上浮5%至2009年底。
项目经理郭某某未能很好地履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职责,造成安全事故,处以两万元罚款。吉林省利达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发现隐患未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未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进行有效监理,处以1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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