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日前制定并下发了《部机关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调研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调研目的、内容、原则、时间、方法及步骤作出安排,明确调研活动主要分四步进行,并对调研活动提出明确要求。
《方案》指出,调研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坚持解放思想,务求改革创新,突出实践特色,贯彻群众路线,深入分析研究,切实解决问题;要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实际,以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为核心,着重围绕建立健全保障和促进住房和城乡建设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制定促进科学发展的政策,服务科学发展、解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开展;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听取地方意见,倾听群众心声,认真总结成功经验,破解影响和制约住房和城乡建设科学发展的重大问题,努力把握科学发展的趋势和规律,形成一批调研成果,并及时总结转化为政策措施和制度。
《方案》明确,调研活动主要分四步进行:一是进行调研准备。研究确定调研课题,制定具体调研方案,发出调研通知,设计调查问卷,组织调研队伍。二是开展深入调研。部党组成员带头进行调研,每个党组成员至少选定1个重点调研课题,带队开展调研。部党组成员确定的调研课题,由涉及的司局负责调研的具体组织协调等工作。同时,部党组成员结合分管工作,指导相关司局开展调研。调研主要采取实地调研、蹲点调研、问卷调研、座谈调研、研讨调研等方式进行,也可多种方式结合进行。三是形成调研报告。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认真分析研究,梳理出在科学发展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工作思路,形成调研成果。各司局至少形成1~2篇解决实际问题的调研报告。学习实践活动结束后,将视情况对优秀调研成果进行整理汇编。四是转化调研成果。对调研中能够解决的问题,要立即予以解决;对调研中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进一步梳理分析,促进解决问题思路的形成;对于自身解决不了的问题,提出基本思路和建议,逐步将调研成果转化为政策措施和管理制度与办法,推进政策制度的科学完善。
为加强对调研工作的领导,组织好调研活动,确保调研质量,《方案》还提出了3点要求:一是明确责任。各司局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调研工作的责任人,负责组织好本单位的调研工作,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并带头撰写调研报告。二是科学安排。调研工作要注重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相结合,广泛调研与典型案例分析相结合。调研工作要深入到基层,探索解决问题的新角度、新办法,理清解决问题的思路。三是严格要求。调研过程中要摆正位置,虚心学习,轻车简从,勤俭节约,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