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6万群众2012年将搬出地质灾害易发区
摘要: 继2011年4万名群众搬出地质灾害易发区后,2012年江西省还将对6万名地质灾害避灾移民进行搬迁。 搬迁过程中,严禁借征地拆迁、开发区(工业区)拆迁、水利工程移民、矿区搬迁等名义,进行“搭车搬迁”。 目前, ...
继2011年4万名群众搬出地质灾害易发区后,2012年江西省还将对6万名地质灾害避灾移民进行搬迁。 搬迁过程中,严禁借征地拆迁、开发区(工业区)拆迁、水利工程移民、矿区搬迁等名义,进行“搭车搬迁”。 目前,首批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搬迁资金1.2亿元已下达全省各地。 从江西省国土资源厅获悉,为从根本上消除地质灾害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威胁,从2010年开始,江西省政府通过“政府主导、群众自愿、阳光操作”的方式,以“整体搬得出、长期稳得住、逐步富得起”为目标,计划用两年时间帮助10万名群众移出地质灾害易发区。 今年,避灾移民建房补助标准仍为人均4000元,直接补助到搬迁户的资金人均不少于3500元。在实施搬迁的过程中,虚假搬迁和“搭车搬迁”的,一经查实,将追回避灾搬迁补助资金,扣减所安排的新增建设用地专项指标。对核定急需搬迁而未安排搬迁,造成人员伤亡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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