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强化五个保障推进永久性农房重建
阿坝州按照省委、省政府“灾后重建,安民为先”的要求,把农房恢复重建作为灾后重建的首要工作加以落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坚持政府主导、群众主体。明确了各级政府是农房重建的责任主体,发挥政府的政策扶持、整合资源、优质服务、加大投入、社会发动的主导作用。明确了群众在筹措资金、组织建房、维护权益的主体作用。 一是加强宣传力度,强化政策保障。编印了《阿坝州“512”地震灾后农村住房恢复重建工作问答(一)》共42问,印制了7000册分送各灾区县,同时要求各县加印,分送到农房手中,确保每户一册。 二是组织工匠培训,强化技术保障。州、县、乡镇举办了近40期培训班,培训农村建筑工匠和建房农户近1万人次;编印了近2000套,70个户型的建筑设计方案和施工图集,免费供农户选用;从全州15家建筑施工企业中动员了32名骨干深入灾区指导工作,确保每个村有2至3名技术指导人员;汶川县抽调干部和技术骨干50余名,强力推进银杏乡灾后重建工作。 三是整合地方资源,强化建材保障。汶川县充分依托有矸石、石灰石资源和建材生产企业的优势,恢复了12家砖厂、2家水泥厂的生产,3家矸砖厂、3家免烧砖厂已开工建设,1家150万吨水泥厂正抓紧建设,1家150万吨水泥厂已完成前期工作,进入征赔搬迁。 四是寻求各方支持,强化资金保障。向24699户群众发放农村居民永久性住房重建补助16996.28万元,向17934户群众发放维修加固补助4353.25万元,发放政府委托贷款1311户、1189万元,引导社会各界捐赠资金用于灾后群众集中建设点水、电、路等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 五是建立制度,强化激励和帮扶保障。落实了1个州级部门对口帮扶2至3个重灾村制度,93个州级机关驻村帮扶汶川、理县、茂县重灾村的同志已经全部到位开展工作。建立了考评激励和结对帮扶保障制度,做到新房不建成、帮扶不脱钩、群众不满意、人员不撤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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