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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投资10个亿建廉租房

2013-8-15 23:03|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322| 评论: 0

摘要: 海南省中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条件将逐步改善。从省建设部门获悉,2008年第四季度海南省计划投资近10亿元,在全省范围内投资建设14654套廉租房。海南省计划通过加大对廉租房建设的投资力度,力争海口、三亚两地低保住房 ...

海南省中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条件将逐步改善。从省建设部门获悉,2008年第四季度海南省计划投资近10亿元,在全省范围内投资建设14654套廉租房。海南省计划通过加大对廉租房建设的投资力度,力争海口、三亚两地低保住房困难家庭的人均住房面积达到13平方米,其他市县也将提高至10平方米。

全省总建筑面积73万平方米

今年四季度新增的1000亿元中央投资中,安居工程占了100亿元,海南省已经从中央新增投资中获得1.57亿元用于廉租住房建设。省建设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除中央新增投资外,海南省省级和地方财政还将筹措配套资金8亿多元,总建筑面积达73万平方米。

为确保按中央要求,圆满完成省委省政府交给的任务,省建设厅近期召开了全省规划局长和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座谈会,要求加快规划审批,重点保证民生项目的报批报建,还要求缩短保障性住房工程设计招投标程序,动员省内资质较好的建筑设计院尽快拿出设计标准并完成各种户型的保障住房的施工图设计。同时争取银行贷款,做好配套资金保障,支持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

廉租房不受用地指标限制

据了解,目前省建设厅正在根据国家统一的部署落实、分解各市县廉租房的建设目标。

海南省将采取积极、灵活的供地政策保障房地产发展用地需求,适度增加经济实用住房、廉租住房、限价商品住房项目发展的用地指标。利用旧城区改造建设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的项目用地,不受市县房地产用地指标限制。今后,利用旧城改造发展房地产项目出让的土地,市县可报省政府批准暂时不向省财政上缴10%的土地出让金,留作配套基础设计建设。各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可通过招标采购的方式,收购中低价位的商品房、二手住房,作为市政工程拆迁安置房、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其收购、再销售时,应缴纳的各项税费款项,由省、市县财政按现行体制比例分享比例全额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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