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区2008-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
一、现状概况 规划区现状户籍人口(不包括亭江、琅岐以及晋安区的山区部分)为173.20万人,常住总人口为260万人(不包括亭江、琅岐以及晋安区的山区部分),市区存量住宅总建筑面积达6890万平方米,外来人口当量系数按0.7折算,规划区内现状常住人口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为29.45平方米/人。按户均3.14人来计算,规划区户均住房建筑面积约为92.5平方米。 二、上轮住房实施情况 1、制定住房建设规划情况 根据国办发[2006]37号精神,福州市人民政府于2006年7月开始组织编制《福州市区“十一五”住房建设发展专项规划(2006-2010)》,并于同年9月30日向社会公布了该专项规划,同时报建设部备案。该专项规划明确了“十一五”期间,特别是2006年至2007年福州市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建设目标,并纳入我市“十一五”发展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 根据国发[2007]24号以及建设部《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指导意见》,福州市人民政府于2007年12月组织编制了《福州市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2008-2010)》,并于28日提交建设部备案。该规划一方面回顾了2006-2007年社会保障房实施情况,另一方面也明确了2008-2010年福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及廉租住房的具体保障对象以及其建设目标,以加快解决我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2、住房建设成效及不足 (1)控制了大面积户型的建设,提高了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所占的比例,但住房结构比例有待进一步优化。 (2)加强了社会保障房建设力度,但其覆盖面仍较小。 (3)商品房市场交易平稳,销售行情降温,投资性、投机性需求得到遏制,商品住房价格涨幅有所回落。要维持住房价格在一个合理水平,需继续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住房调控的相关政策文件精神。 三、规划范围及年限 1、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福州五城区(不包括亭江、琅岐以及晋安区的山区部分),规划总面积约225平方公里。 2、规划期限 根据建办规函[2007]740号文要求,本次住房建设规划期限为:2008年至2012年。 四、主要规划依据 1、《关于请督促做好住房建设计划和住房建设规划制定和公布工作的函》(建办规函[2007]740号) 2、《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 3、《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1995-2010) 4、《福州市区“十一五”住房建设发展专项规划(2006-2010)》 5、《福州市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2008-2010) 五、规划目标 通过调查分析本地区居住状况,有计划地解决本地居民住房需求,兼顾改善流动人口居住条件的基础上,切实体现稳定房价、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指导思想,通过制定未来五年间住房建设的详细计划,特别是今明两年的住房建设计划,建立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住房建设和消费模式,引导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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