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农民工追回5778万拖欠工资
摘要: 乌鲁木齐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日前透露,2008年乌鲁木齐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为劳动者追回拖欠克扣的工资5778万元,其中,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达5346万元,占九成,追回拖欠克扣的工资涉及劳动者达29589人(其中建筑 ...
乌鲁木齐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日前透露,2008年乌鲁木齐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为劳动者追回拖欠克扣的工资5778万元,其中,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达5346万元,占九成,追回拖欠克扣的工资涉及劳动者达29589人(其中建筑领域农民工24993人)。 同时,2008年清退押金131万元,清退押金涉及2656人,补签劳动合同64257人,补缴社会保险9927人,新 增职业资格证3534人,查处招用童工案件4件,清退童工4人,行政处罚254家,行政处罚金额93.3万元。 乌鲁木齐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相关人士介绍,出现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原因集中:如:一是建筑总承包单位违 反规定,将劳务分包给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和个人,有的甚至不签订劳务协议,使竣工后引发结算争议 ,造成农民工工资的拖欠。 二是建设单位在建设资金不到位的情况下,要求施工单位垫资施工,造成工程款的拖欠,进而引发农民工工资的拖欠。 三是建设单位在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组织施工甚至将工程直接发包给没有资质的组织和个人,造成农民工工资的拖欠。 四是施工单位低价竟标,导致工程亏损, 无法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五是施工单位未按规定直接将工资发放到农民工手中,包工头分配不公或携款 逃逸,造成农民工工资被克扣或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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