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09年将拆除各类建筑600万平方米
摘要: 2009年,石家庄市将对市区内占压绿地、有碍观瞻等各类建筑进行拆除,计划实施拆迁面积600万平方米。12月21日,石家庄市制定下发《2009年主城区拆迁方案(讨论稿)》,对2009年拆迁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 ...
2009年,石家庄市将对市区内占压绿地、有碍观瞻等各类建筑进行拆除,计划实施拆迁面积600万平方米。12月21日,石家庄市制定下发《2009年主城区拆迁方案(讨论稿)》,对2009年拆迁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 在2008年拆除工作的基础上,2009年,石家庄市将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围绕打造亮点、改善环境,建设开敞空间的目标,结合城中村改造、污染企业搬迁、重点街区建设、街道景观整治和铁路枢纽改造等,对区域内建筑和主要道路沿线三层以下的建筑实施拆迁。 《方案》指出,拆迁的主要对象是:占压规划绿地、道路红线的各类建筑;有碍观瞻的破旧建筑;沿街立面过长、三层以下、上世纪九十年代前建设的破旧建筑等。 按照《方案》的规定,将结合街道景观整治,拆除中山路、裕华路、槐安路和二环路沿线占压红线、绿线、三层以下破旧和有碍观瞻的连体建筑65万平方米。其中,中山路40.6万平方米,裕华路9.2万平方米,槐安路8.7万平方米,二环路6.5万平方米。 结合城中村改造,拆除二环路、槐安路和裕华路东拓西延沿线的11个村,以及2008年未拆到位或具备改造条件的12个村,共23个村,拆除建筑面积265万平方米。 结合片区建设,拆除省行政中心、省文化中心周边和市委机关以及二监狱搬迁建筑33万平方米。其中,省行政中心10万平方米,省文化中心5万平方米,市委机关3万平方米,二监狱15万平方米。 同时,结合企业搬迁,拆迁搬迁企业现址建筑116万平方米;结合铁路穿城入地和新客站建设,拆迁沿线建筑121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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