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规划设计行业年度十大事件点评
2008年是不平凡的一年,如此之多的大事件蜂拥而至,考验政府的应对能力,检验国家的承受能力,挑战民众的信心和耐心;对我们的产业而言,也是一个考验、检验和挑战的过程,应激、应对,反思和展望。明天会怎样? 1.南方雪灾考验城市应急能力 在2003年的威尼斯双年展中,侯瀚如就将其策展的主题命名为“紧急地带”,旨在探讨中国和亚洲城市在高速发展中,按照短期经济或社会发展需要而产生的应急方式进行发展:整个城市空间由毫无关联的局部相互拼凑,而呈现出“后规划”的面貌。 呈现为“紧急地带”的城市里,一方面依据发展宏图进行着城市外表的更新,其背后是GDP指标、政绩考核与任期,另一方面则是城市的恣意自我生成。而当突发性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真正到来时,中国城市大多一是没有应急预案,二是没有应急的公共场所,三是只能靠临时动员,成为了真实的“紧急地带”。春运期间逾50万旅客滞留在广州火车站,使火车站周围的街道也成为候车的广场,政府不得不出动大批警力进行秩序维护。突发事件对城市的影响,我们可以用混沌理论来理解。如果我们将城市视为整体化的系统,那么气候只是其变量之一。突发事件对于城市系统而言,意味着极端变量。这样的极端变量可能是气候,也可能是疾病、交通或社会群体事件。然而面对现实,无论政府意志、资本意志、文化权力意志都以“日新月异”作为目标的度量。在不可察觉的自然变化、突发事件和可见的社会景观之间,没有人会拿有限的时间和理性的资本提前为不可预知的未来买单。而中国城市在快速发展中的急功近利和短期行为,对城市应急能力的长期忽视,对与公共空间建设与维护的淡漠,加之社会阶层的不断分化,将使得城市系统更为频繁地应对各类紧急事件。 2.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向前迈进一小步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已于去年3月15日开始施行,其中最大的变化在于延长了建筑师考试合格的有效期。将一级注册考试合格有效期由5年延长至8年,二级由2年延长至4年。这是对诸多考生的重大利好。8年,只要你持之以恒最终通过考试一般不成问题。 1995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是唯一为建设行业执业资格人员专门制定的国家法规。《实施细则》次年由建设部颁布。个人执业注册制度与单位资质是中国对建筑设计行业管理的双轨制,尽管趋势是逐渐淡化单位资质而走向个人执业资格,但是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新《实施细则》同样强调,从事建筑工程设计业务必须受聘于具有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但对于注册人员盖章之后的法律和经济责任没有特别的强调,这也是目前一些单位自行管理执业章,项目设计人与执业章分离以及注册证书被作为有价商品在市场上公开叫卖的怪现象的根源。虽然有关规定新增了对出借执业证书等行为的罚责,但责、权、利没有落实到位的注册执业制度还不是真正的注册执业制度。 3.建筑工程设计招投标“潜规则”痼疾难除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用以指导设计招标、投标、评标、定标等环节的具体工作。2008年上半年,第26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主要分会场的深圳湾体育中心设计方案原中标方案――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的“海之贝”的中标通知书,被深圳规划局撤回一事,在业界引起轩然大波。有关设计招投标中的“潜规则”问题再次集中爆发,同时由于当事人李兴刚的“鸟巢中方总设计师”的身份,颇受重视。事件被各大媒体“热炒”,倾向一致的意见是李兴钢被“潜规则”了。 基本上与此事被曝光同步,新成立不到一个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原建设部代章的形式发布了《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自5月1日起施行。很遗憾,事件的曝光稍许晚了几天,没有对管理办法的出台产生任何影响。按过去的经验,如此有影响力的事件对正在弦上的法律、法规的倾向性总是会产生较大的作用,正如“孙志刚事件”促使收容制度的废除,黑砖窑事件对《劳动合同法》的影响等。 1999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建设工程的设计必须进行招投标,但业界质疑之声不断。2000年10月8日,建设部发布了《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探性地提出了“概念招标”一词,8年之内设计招标的矛盾剧一直在上演,主管部门也一直在努力试图寻求一些不违反上位法而又能兼顾其特点的方式,然而却很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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