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房屋抗震设防管理办法将施行
摘要: 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抗震设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公布。《办法》适用于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内从事与房屋建筑抗震设防有关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及个人。《办法》自2009年3月10日起 ...
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抗震设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公布。《办法》适用于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内从事与房屋建筑抗震设防有关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及个人。《办法》自2009年3月10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 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必须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技术规范进行选址、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在项目选址前,建设单位应当到同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办理抗震设防要求确认手续。 对未办理抗震设防要求确认手续的房屋建筑项目,建设规划部门不予办理规划和施工许可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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