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2009年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通知
关于2009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 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甘人职[2009]9号 各市、州人事局、建设局(建委),省直及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关于做好2009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注建[2008]7号)的精神,为做好我省2009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与分工 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厅、省建设厅共同负责。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和省人事厅职称考试中心共同负责网上报名。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考试资格审查、转发合格文件、办理资格证书并进行注册登记管理(人通[2005]148号文件)等工作;省人事厅职称考试中心负责考场编排、试卷预订、组织考试、考试成绩通知等工作。 二、考试时间、科目及考场设置 1、考试时间及科目 见本文附件1 2、考场设置 本次考试只在兰州设考场 三、报考条件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⑴ 本文附件2所列学位或学历毕业人员按该表要求执行; ⑵ 不具备本文附件2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三级及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1项。 b. 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1项。 说明:“民用建筑设计”、“其它类型建筑设计”等级的划分参见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992年修订本)》中的工程等级划分部分。 2.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考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向考试资格审查部门提供本人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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