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时受损同一建筑有两项鉴定 是修是拆闹人心
一栋在地震中受到损害的建筑物,有关部门先后给出了“须经有效加工处理方可使用”和“建议拆除另建”两个震害鉴定结论。在这种情况下,数百万元的国有资产一直闲置至今,承包者的损失也已超过百万。 对同一建筑物有两鉴定结论 去年“51 2”汶川地震过后,宝鸡市烟草公司陈仓分公司综合营业楼的墙体多处出现裂缝。昨日,承包该大楼经营酒店业务的一负责人说,地震后出于安全考虑,该楼当时就停止了使用。去年5月下旬,陈仓区政府有关部门对此楼的初步鉴定结果是“加固处理,不影响使用”。“但让人想不到的是,宝鸡市建筑设计院的两份震害鉴定结论,不仅让几百万的国有资产闲置十个月,而且让我这个承包者已经损失超过百万!” 2008年6月4日,宝鸡市建筑设计院对原四层建筑物的第一份鉴定结论是:“该建筑物已属于危楼,故该建筑物必须经有效改造加固后方可使用。”6月9日,该院又出具了第二份鉴定,其中多了“……再加固也达不到现行规范的要求。所以建议拆除另建”的附加部分。 随后,烟草公司便以设计院的鉴定结论,对营业楼整体进行封闭管理,并以此为由终止了房屋租赁合同。 考虑维修成本太大建议拆除 2008年10月12日,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构)筑物检测鉴定站也出具一份鉴定报告――报告对此楼的四个单元分别进行了鉴定,只有二单元局部严重破坏需拆除替换,再采取结构加固措施;其他三个单元只需要维修、加固仍可继续使用。 烟草公司的一负责人说,大楼到底是拆还是维修,他们也很着急,毕竟几百万的国有资产就这样闲置着。但是灾后重建实行属地管理,他们也在等待陈仓区政府有关部门的指示。 昨日上午,对于两份有差异的震害鉴定结论,宝鸡市建筑设计院院长雷武说,其实两个鉴定结论大致是一样的,只是第二份多了“建议拆除另建”的内容。至于到底是拆还是维修、加固那要对方来决定,结论中建议拆除主要是考虑维修的成本太大。 而对于鉴定结论中的危楼,建筑设计院一位工作人员说:“这样的定论下得有些笼统。”他也承认,鉴定工作是受市政府委托的,当时由于情况较急,一些工作不可能做得很细致。而且,设计院的鉴定是不能成为法律依据的,具有司法依据的还是要看上一级权威鉴定机构的鉴定。
|
会员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