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工商法眼锁定建筑企业出借证照行为
日前,鄂尔多斯市某建筑公司的一位负责人与笔者聊天时说,他的一个从来没有从事过建筑工程施工的朋友向其借营业执照、建筑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书等相关资料,拟以其公司的名义参加该地一项建筑工程的投标活动。 当笔者告诉他这是一种违法行为时,他哈哈一笑:“你真少见多怪。这样的事在建筑行业已经是屡见不鲜了。现在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招标投标活动,表面上说要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但实际上黑幕重重,大多数建筑工程承包人早已内定,招标投标不过是掩人耳目的幌子而已。若是没有关系,中标的可能性根本就没有。”他直言不讳地说:“有人来借公司的证照承包工程,我收点管理费,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这是两相情愿的事,有什么不可以呢?” 据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工商局的一名工作人员介绍,去年,该旗工商局曾经查处2家建筑公司先后出借营业执照5次给他人使用,从中非法牟利21万多元的违法行为。其惯用的手法是:借用证照者在承揽到建筑工程后,按建筑工程总造价的1%至1.5%不等的比例向提供证照的建筑公司交纳管理费;而工程建设资金、设备、施工技术人员以及盈亏风险等则全部由借用证照者自行负责。 业内人士指出:建筑企业出借证照不是简单的违法经营,这种行为很容易造成严重的后果。建筑工程大多是永久性工程,其质量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而提供证照的公司只收费不管理,借用证照者做“一锤子买卖”,不可能严把工程质量关。社会上出现的“豆腐渣”工程中,有相当一部分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产生的。 这一问题已经引起了一些地方工商部门的高度重视。鄂尔多斯市工商局在去年就开始关注并着手查处这类问题,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最近,该局要求全市工商系统锁定这类违法问题不放,将其作为今年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经济秩序的重点工作来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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